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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加强文化体育要素市场建设,促进产权、资本、人才、信息的流动。 --推进县(市、区)国民体制监测网络建设,积极开展国民体制测试工作。加强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服务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指导。 (四)公共交通。 --整合区域内城市公交智能卡系统和资源,建立统一规范的公交一卡通运作总平台。 --进一步统筹规范城区公交枢纽站、首末站以及停靠站的规划建设,至2014年实现城区500米范围公交站点覆盖率大于80%的目标。 (五)生活保障。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统一养老保险政策、养老金计发办法、统筹项目、业务经办机构和规程,单位缴费比例基本统一,实行统一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完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制度。 --完善全省孤儿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跨地区无障碍转移、接续。 --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至2014年持卡率达75%以上。 (六)住房保障。 --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立多层次、多方位覆盖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率先将廉租住房、直管公房住宅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合并管理、并轨运行,通过建立以公租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满足住房保障对象基本居住需求。 --建立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实现住房保障系统全市联网。 --各地互认住房货币分配资格,人员跨区域流动时实现不同地区住房货币补贴标准的科学合理衔接。 (七)就业保障。 --推行区域内公共就业服务待遇互认,以就业困难人员为突破口,率先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凭证在区域内享受各种待遇。提高就业岗位开发效率,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现对有就业愿望的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全覆盖。 --制订区域内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待遇流转办法,以就业困难人员为突破口,率先实现各种就业困难扶持政策和待遇顺利流转。 (八)医疗保障。 --巩固完善市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以地级以上市为统筹单位,统一政策,合理确定缴费及待遇标准;统一基金管理,由市统一编制基金预决算并组织实施,建立基金支出的激励约束和责任分担机制,实现基金统收统支;统一规划建设信息系统平台,实现数据管理市级集中;统一经办服务,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参保人在统筹区内就医、购药实现即时结算。 --加快建设标准统一、资源共享的信息系统。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省、市两级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平台,将网络终端延伸到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和定点医药机构,实行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主要业务的全程信息化处理。 --实现医保关系顺畅转移。统一全省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参保职工在省内不同统筹地区的参保年限累计计算,实现医保权益随参保人流动就业转移。 --建立和完善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机制。建设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服务和结算平台,建立异地协管机制。按照“享受参保地待遇、委托就医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合作范围。 (九)社会安全。 --健全对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统筹应急资源,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健全食品安全标准,建立质量追溯制度;落实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加大问责和惩处力度,严厉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严格安全准入,夯实安全基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加强防灾减灾体系现代化建设,提高防灾减灾和灾害治理能力。以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宣教为重点,建立现代化监测体系。 --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工程,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加强禁毒工作。坚持群防群治,健全基层治安协作联防机制,加强和规范镇街、村居两级治保组织建设。加强治安复杂场所管控,认真落实许可备案制度和分级分类管理措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和重点地区实行挂牌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