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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办发[2012]58号
【颁布时间】 2012-04-20
【实施时间】 2012-04-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5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1年自治区食品安全工作督查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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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强化督导检查,落实监管责任。各地积极组织开展了本地区食品安全督查和考评工作,有效地推进了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其中,克拉玛依市政府建立并逐步完善考核制度,2011年拨款80万元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经费,由市政府领导带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督查,市政府依据考核结果进行评价。

  (二)以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为手段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得到提升

  

  2011年,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的安排,自治区相继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严厉打击“瘦肉精”专项工作、严厉打击地沟油专项工作及严厉打击乳制品、食用油、肉类等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工作。各地、各部门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工作,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通报典型案件40起,整顿和规范了食品市场秩序。在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中,各地张贴公告47万份,在新闻媒体发布公告1106次。食品生产、流通等企业的信誉制度建设取得进展,据统计,全区共有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生产经营单位14825家(包括蔬菜、生猪、水产品、农药、兽药、农资等生产经营单位),已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10533家;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有生产经营单位133413家,已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有120223家。

  

  1.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农业部门积极联合畜牧、公安、工商、质监、供销、经信等部门开展农资打假行动。据统计,全区各级农业部门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7757人次,发放各类农资打假宣传资料87.53万份,检查各类农资企业7505个(次)、整顿市场4996个(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585起,查扣不合格农资商品776.52吨,涉案金额1097.87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262.66万元。同时,加大农产品监管监测,组织相关监测机构加强对我区农产品市场的例行监测,检测范围覆盖25个重点县市,检测品种包括蔬菜、瓜果、畜禽和水产4大类。

  

  2.加强畜产品监管。一是加强“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截止目前,全区畜牧部门完成畜产品药物残留监测4098批次,完成养殖场中动物尿液中“瘦肉精”排查2000批次。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检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管理,及时掌握纠正和查处风险隐患。组织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瘦肉精”部级专项监督检测工作。重点对全区75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现场进行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三种“瘦肉精”快速检测,共检测生猪尿液1568份,结果均为阴性。二是加强兽药专项整治。全区检查兽药生产企业7家、经营企业1730家、兽药使用单位1200家,查处案件56起,货值金额8.5万元,罚没金额4.8万元,查获假劣兽药1.2万支/瓶、210公斤。结合兽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了对兽药经营、诊疗及使用单位销售、使用兽用生物制品的清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和使用假劣兽用生物制品的违法行为。

  

  3.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一是依法开展生产许可工作。共完成442家企业发证工作,205家企业延续换证工作。二是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出动执法人员12989人次,出动车辆4300车次,检查食品企业7361家,检查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86家,抽检食品生产单位681家,食品859批次,抽检合格率90%以上。

  

  4.加强流通环节监管。一是组织开展了全面清查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含“瘦肉精”猪肉制品。全区工商部门对双汇集团下属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且不能提供不含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检验报告的“双汇”猪肉制品进行下架、退市处理。二是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专项工作。各地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登记和台账制度,按照《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情况登记表》的内容和要求,将全疆专门经营食品添加剂的161户经营者,按辖区逐户建立经营主体档案。经统计,全区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9640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者81267户次,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者161户,查处无照经营42户,查扣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111.7公斤,全疆工商系统查办涉案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080件(其中大要案占10%),金额达865万元。

  

  5.加强餐饮环节监管。一是组织部署全区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卫生部门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提出了“三项重点任务,五项食品安全监管100%目标”。据统计,专项活动期间,全区监督检查餐饮单位78957户次。二是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的建立。制定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指南》(2011年版),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食品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统一使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在餐饮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量化分级管理、食品安全监管等信息,同时规范管理餐馆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信息,促进了餐饮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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