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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6.加强畜禽屠宰管理。一是实行畜禽屠宰行业动态管理年审制度。组织对全区18个地州市畜禽屠宰监督管理部门和2010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310家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了考核、考评和审验。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停宰整改36家,注销7家定点屠宰行政许可。二是认真开展畜禽屠宰整顿工作。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全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300份;悬挂横幅标语108条;共出动执法人员2100人次,车辆300余台次;检查企业 310家;除掉私屠滥宰窝点199个;没收销毁病害肉3353公斤,查处企业及其他违法肉品531公斤;责令停业整改企业3家,依法取缔1家家禽屠宰企业。三是支持畜禽定点屠宰企业标准化改造和屠宰监管技术系统建设。2010-2011年争取国家和自治区专项资金1820万,支持18家畜禽定点屠宰企业标准化升级改造,提升企业实力,培育“放心肉”服务追溯体系建设的企业主体。争取国家和自治区专项资金430万,初步完成了乌鲁木齐市屠宰监管技术系统建设试点工作。 7.加强保健食品监管。食药部门制订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贯彻落实国务院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方案》,向全区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对新疆华世丹药业有限公司等6家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非法添加专项检查,大部分企业较好地落实了原料采购和产品自检制度。 8.加强进出口食品监管。一是通过生产过程监督、查阅记录等方式加大了对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的排查工作力度,扎实推进“严打专项工作”。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共出动近1000人次,检查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出口食品农产品原料种养殖基地600余个,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书面整改通知93份,提出整改意见235条。二是针对突出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针对肉类、酒类、食用油、保健食品、台湾进口食品、燕窝等安全问题突出的产品,及时开展相关调查和排查。同时开展瘦肉精、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等相关检验监测,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近一年来出口的番茄制品、杏制品及果蔬饮料17份留样依据gb/t21911-2008《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进行了邻苯二甲酸酯(dehp)的检测,检测结果均低于国家标准gb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dehp特定迁移量规定。开展了全区出口番茄酱农药残留(重点是“两素”和乙烯利等植物生长调节剂)检测工作。经对81批样品的检测,未检出一例残留超标,其合格率达到了100%。 9.加大问题乳粉清查及严厉打击“地沟油”专项行动力度。各地、各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清查清缴问题乳粉及严厉打击“地沟油”专项工作。一是组织开展问题乳粉清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积极开展乳制品企业重新审核工作。二是各地积极开展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除克拉玛依市、喀什地区外,我区其他12个地州市的76个县(市、区)均建立了打击“地沟油”专项工作县(市)长负责制。在专项活动期间,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坚持“严打开路、主动进攻”方针不动摇,以线索排查和专项打击为抓手,以群防群治、运用公开管理手段为依托,始终将打击的矛头对准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严重违法犯罪活动。 各地还在开展“地沟油”整治制度化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乌鲁木齐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乌鲁木齐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同时,申报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和支持,目前已到位中央预算资金1564万元,计划2015年建成,日处理量达500吨。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制定了《独山子区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塔城地区卫生部门建立了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详细登记回收人信息和回收数量,卫生、公安等部门对回收餐厨废弃物人员进行了统计和排查,形成了联合执法机制。 (三)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积极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各地围绕“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宣传周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街头宣传咨询活动、深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宣传工作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全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154次,制作、张贴海报、标语998条,制作展板179块,发放宣传册、材料18万余份,举办街头宣传咨询190次。二是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培训。各地积极组织开展了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的培训,累计举办培训班2297次,培训从业人员13余万人次。同时,各地加大对监管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培训,累计举办培训班457次,培训人员17568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