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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副市长刘明轩为组长的石家庄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主要负责全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也要参照市里的做法,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针对监管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搞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明确重点,严厉打击。抓住关键环节,明确打击重点,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公开严惩。一要加强联合执法。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范围的非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告移送有关部门,接收部门要认真调查处理,确保执法到位。二要创新执法形式。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较为隐蔽的企业,既要组织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执法,又要切实加强日常检查和执法,充分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整合部门各类信息平台,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违法窝点和违法违章行为,切实增强执法的实效。三要严惩重罚。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坚决依法查处到位,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链条和背后的保护伞,要深挖严打,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一律由上级政府挂牌督办,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四要严肃责任追究。对辖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制止不力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凡是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存在两处或两处以上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在乡镇行政区域内,存在一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对所在县、乡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要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公职等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附件: 石家庄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刘明轩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高庆洲 市政府副秘书长 尚建斌 市安监局局长 许振霞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成员: 崔同英 市安监局副局长 郭彦军 市建设局副局长 杜敏海 市国土局副局长 李丰基 市工信局副局长 底增勇 市交通局党组成员、局直单位党委书记 李春光 市交管局副局长 田振堂 市水务局副局长 戴宝进 市发改委副主任 宋夕元 市国资委副主任 尹兵辉 市工商局副局长 米进立 市旅游局副局长 韩秀娟 市质监局副局长 郭建伟 市供销社副主任 张雅琳 市规划局副局长 车国利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文志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苏庆春 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东生 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赵立刚 市电业局副局长 陈良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