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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石家庄市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办函[2012]59号
【颁布时间】 2012-06-06
【实施时间】 2012-06-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4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2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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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加大宣传力度

  

  市委宣传部负责,积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开设专栏或专题,对全市环保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跟踪报道,对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公开曝光。

  

  市环保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园林局、市教育局、石家庄广播电视台、石家庄日报社等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地球一小时”、“世界环境日”、“石家庄生态日”、“法制宣传日”等系列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五)强化技术支撑

  

  市环保局、科技局负责,围绕蓝天碧水工程,加强和中国环境科学院环境合作,建立与中国人民大学、东南大学的技术公关合作。并围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省会建设,在提升城市建设品位、城市河流污染治理、正定新区低碳排放等方面开展研究,合理、有效指导省会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市环保局、科技局、建设局、财政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针对重点环境问题,围绕蓝天碧水工程、异味治理、水源地保护等工作开展专项课题研究,为重点工作提供支撑。

  

  (六)加大资金投入

  

  市财政局负责,继续加大对环保重点工作及重点治理项目的支持力度,会同市环保局不断研究完善环保治理工作的财政补贴政策,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更新换代和产品结构调整;按照新阶段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需求,以环境质量监管、污染源监控、环境预警应急三大大体系为重点,强化环保能力建设的资金保障工作,并在提供有效的资金支撑基础上,合理优化配置资金。

  

  附件:石家庄市2012年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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