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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沪卫医政[2012]053号
【颁布时间】 2012-05-17
【实施时间】 2012-05-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9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6、加强卫生文化建设。全面推进以核心价值观、行业使命、共同愿景、医学精神和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的卫生行业文化建设。把卫生文化建设纳入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整体发展战略,健全卫生文化组织建设,加强卫生文化建设的理论研讨和实践探索。丰富卫生文化建设载体,在评选医院(卫生)文化品牌的基础上,推出一批具有上海卫生特色的文化品牌,引领医疗卫生单位将卫生文化建设向纵深拓展,运用共同价值观教育、凝聚员工。

  四、活动步骤和安排

  按照活动整体要求,2012 年活动分为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和督导检查5 个环节,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科学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活动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责任制,明确主要领导负责制和各级、各岗位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并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终医疗卫生机构和岗位考核内容。市卫生局将在卫生部指导下,推动各区县卫生局、办医主体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原则,大力树立先进典型,对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加大通报和处理力度,引导和鞭策医疗卫生机构深入推进活动开展。

  (二)开展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展医疗卫生系统文化建设和核心价值观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推出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树立医疗卫生系统的良好形象,营造开展活动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查找问题。进一步梳理本市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建设的各个环节,对照活动工作任务分解量化指标要求,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和网上信箱等多种方式,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切实整改提高。针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要逐项进行重点整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活动成效。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要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五)强化督导检查。市卫生局、区县卫生局、办医主体要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督导检查力度,遵循分级指导、逐级检查的原则,组织对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稳步、纵深推进活动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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