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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发改东北[2012]1779号
【颁布时间】 2012-06-14
【实施时间】 2012-06-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0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1年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工作进展情况和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2011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经济社会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东北三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5060亿元,同比增长12.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2691亿元,增长30.5%;实现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487亿元,增长33.6%。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老工业基地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和结构性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在相当长时期内,仍是我国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和难点,要继续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又好又快发展。

  

  二、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继往开来的关键一年。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稳中求进总基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深化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完善现代产业体系为重点,以保障改善民生为目的,进一步巩固扩大东北地区振兴成果,大力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统筹推进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努力开创振兴工作新局面。

  

  (一)系统总结东北振兴成效经验,研究制定新十年振兴政策措施。

  

  1.组织开展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总结振兴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基本经验和存在问题。

  

  2.深入开展重大问题调研,开展新十年振兴政策文件的起草工作,研究提出下一阶段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总体要求、原则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3.研究提出振兴战略实施10周年系列活动方案,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项重点规划,全面深入推动“十二五”振兴工作。

  

  4.巩固扩大东北地区振兴成果,贯彻落实《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推动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5.统筹推动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出台《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加大对困难较大的老工业基地支持力度。

  

  6.大力促进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出台《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加快建立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

  

  7.深化东北地区与东北亚区域合作,出台《中国东北地区面向东北亚区域开放规划纲要》,从地缘政治和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高度统筹推进东北地区对外开放。

  

  (三)加快完善现代产业体系,增强产业竞争优势。

  

  8.加快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控制钢铁产能总量,调整结构,发展钢材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提高炼化一体化和精深加工水平。加强创新能力建设,促进汽车产品节能降耗,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型机械和大型成套装备制造基地。大力发展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积极开发非金属矿及深加工产品,推动石墨、硅藻土等特色产业健康发展。科学开发蒙东煤炭资源,积极推进现代煤化工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集群化发展,全面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9.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大力推动高新技术纤维产业化。组织实施生物、新材料等领域重大应用示范工程,推动产业创新发展,支持重点行业低碳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加快建设生物医药、现代中药和高端医疗器械生产基地。新兴产业创投计划适度向老工业基地倾斜。

  

  10.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贯彻落实《东北地区旅游业发展规划》、《东北地区物流业发展规划》。推动哈尔滨市、长春-吉林市落实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快发展金融服务业,积极推进大连商品交易所建设亚洲重要期货交易中心,支持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优化金融生态。培育壮大影视、新闻出版、演艺、动漫与创意等文化产业,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支持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

  

  11.加强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大力推动区域协同创新。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继续支持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实验室)建设,加强与中科院等科研机构的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高水平人才培养。积极开展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建设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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