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十)完善政策支撑体系,促进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42.召开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座谈会,明确下一步工作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研究进一步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 43.继续加大对资源型城市的支持力度,完善分类指导、滚动推进的支持机制。研究推动解决独立工矿区转型问题。继续支持资源型城市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44.开展资源型城市(地区)可持续发展试点,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试点总体方案。 45.推进老矿山地质找矿工作,加强对有市场需求和资源潜力的老矿山深部和周边接替资源调查评价与勘察。 46.完善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工作机制,编制第三批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规划,对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进展情况进行年度跟踪考核。 (十一)加强分类指导,加快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 47.研究制定支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政策措施,统筹解决老工业基地城市民生事业发展、产业结构升级、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等薄弱环节。启动重点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试点工作,组织编制调整改造实施方案。 48.加强对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工作的指导,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地方组织机构,加大扶持力度,落实各项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