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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发[2012]48号
【颁布时间】 2012-05-09
【实施时间】 2012-05-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2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4.邮轮产业发展滞后社会需求

  

  邮轮产业相关专业法规、政策体系、行业协调与管理机制尚待完善,邮轮船队经营及航线开发等关键政策尚待研究突破,邮轮技术研发与装备制造水平有待实现突破。

  

  二、“十二五”发展形势和要求

  

  “十二五”时期是上海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四个中心”建设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发展阶段,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既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

  

  (一)发展的机遇

  

  1.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将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十二五”期间,预期内需市场将不断扩大、国际资本将持续流入、劳动力综合优势仍将保持,我国国民经济将继续稳步增长。制造业由沿海地区逐步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国际航运要素加快向沿海和内陆新兴经济发展地区辐射的趋势将延续,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国际影响力将伴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得到有效提升。

  

  2.长三角地区、长江流域经济发展的区域一体化格局,将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强大推动力

  

  随着沿海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上海作为长江流域外贸进出口集散地,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0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明确提升上海核心地位,充分发挥服务全国、联系亚太、面向世界的作用。同时,长江黄金水道战略的实施,也将有力推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有助于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区域服务能力,使上海在服务区域发展的过程中促进自身发展。

  

  3.上海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将加速促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2006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上海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2009年,国务院第19号文颁布后,市政府进一步明确重点发展金融、航运、贸易等服务产业,着力建设“四个中心”。“十二五”期间,上海将聚焦服务经济,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国际竞争力。国家和上海继续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的政策倾斜力度,将使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建设得到有效推动;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加速推进,有助于加快形成以航运金融、航运保险等为主体的高端航运服务高地;国际贸易中心建设迅速起步,有助于夯实上海港航产业的发展基础,推进洋山保税港区等航运功能区的建设和创新发展。

  

  4.亚洲新兴市场崛起,将为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速

  

  随着世界经济逐步摆脱金融危机影响,国际贸易将再趋活跃,国际产业转移将在更广范围、更大规模和更深层次上进行。除了继续承接发达国家制造业转移和服务业外包,我国将更加重视发展金融、保险、信息、技术、会计、法律服务、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升级。这将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加快实现人才、货物、企业、船舶、资金、交易等航运要素的集聚创造良机。

  

  (二)面临的挑战

  

  1.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面临多方位的国际竞争

  

  伦敦、新加坡、香港等港口城市在海事服务、船舶登记服务、综合物流服务、船员税收政策等方面,比国内拥有更为优惠的产业政策,并依靠传统优势,推动了其航运服务业在全球扩张,这将对上海形成较大的竞争压力。

  

  2.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深入推进遇到制约因素

  

  随着国务院19号文的深入落实,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加快向纵深推进,体制、机制问题日益突出。如何通过区域性的“先行先试”为国家层面相关政策的调整提供实践经验,进而实现提高我国航运业的综合竞争力,成功参与国际竞争;如何在先行先试的政策措施在全国推广过程中继续保持先发优势,有效地实现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产业集聚和资源配置能力不断增强的战略目标;如何有效依托国务院推进上海两个中心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开拓航运中心建设中条块联动、区域合作的最佳途径,都有待深化研究。

  

  (三)发展的要求

  

  “十二五”期间所面临的形势,要求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在全面贯彻国务院19号文精神的同时,进一步落实国家转型发展的战略目标,理清思路,明确重点,协同推进,创新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政策“先行先试”优势和上海综合保税区“三区三港”联动发展优势,争取在航运金融、保险、船舶租赁、航运交易等方面实现跨越发展和重大突破,不断完善航运业态,规范航运市场,加强航运法制、文化建设,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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