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发文字号】 科协办发青字[2012]32号
【颁布时间】 2012-06-01
【实施时间】 2012-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5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试点活动实施方案》和《2012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试点活动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试点活动实施方案》和《2012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试点活动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协办发青字〔2012〕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和教育部联合召开的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试点活动工作会议精神,现将《2012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试点活动实施方案》和《2012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试点活动实施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和《实施管理办法》的要求,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因地制宜,探索经验,把活动做实做好,为提高未成年人的科学素质做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2012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试点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和意义

  

  为了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刘延东国务委员2012年1月17日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在科学普及和提高公众科学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高校与普通高中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服务,2012年在部分有条件的重点高校开展青少年高校科学营试点活动(以下简称科学营活动)。该活动旨在探索高校科学营的规律、积累经验,促进科普与教育的紧密结合,促进教育科普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充分利用和合理开放重点高校丰富的科技教育资源,进一步发挥高校在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方面的功能,激发青少年对科学的兴趣,引导青少年崇尚科学,鼓励青少年立志从事科学研究事业,培养青少年的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二、活动名称

  

  科学营活动总名称为:2012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各承办高校设立分营,分营名称由高校结合本校特点自行确定。

  

  三、主办单位

  

  科学营活动由中国科协、教育部共同主办,中国科学院为支持单位,有关高校、各省级科协和教育厅(教委)承办。

  

  四、活动规模

  

  2012年科学营试点活动在暑期开展,组织全国5000名左右高中学生(营员)参加,活动时间为7天左右(含报到和疏散)。分营活动由40所全国重点高校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名单见附件1)承担,各高校接受营员规模为100-300名。为保障学生安全和活动有序开展,按照10:1的比例配备约500名带队老师。

  

  五、营员选拔

  

  营员名额由主办单位结合各省和有关高校的实际统一分配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营员的选拔工作由省级科协、教育厅(教委)承担,承办高校也可根据需要适当组织推荐。

  

  营员一般应选择全国各地品学兼优、热爱科学的高中生,适当向老少边穷地区,尤其是县级及以下基层学校倾斜。

  

  营员的组织和管理上,可充分发挥学生自主性,鼓励学生自我组织,自我管理。出发前,要求营员自行了解所去高校历史文化和学科特点,进行相关知识准备,增强参与活动效果。活动结束后,将对活动的内容、形式和组织情况进行评估,总结营员和带队教师的经验体会,提出改进建议。

  

  六、活动方式

  

  科学营的活动以校内外结合方式安排,以校内为主(3-4天),校外活动为辅(1-2天)。活动内容的设计既要基本符合统一的要求,又要结合各高校的学科特点和文化传统,因地因校制宜,体现高校特色和科技元素。

  

  校内活动主要由承办高校安排组织,内容包括:

  

  ——高校名师科普讲座和对话交流,让学生了解前沿科技进展和名师成长成才经历,感受科学精神和科学魅力。

  

  ——参观高校内体现前沿科技进展的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创新实践基地等。

  

  ——与高校大学生或学生社团进行科技文化交流。

  

  ——结合高校特点开展特色科技实践活动。

  

  ——在高校内住宿、就餐、参观,体验高校生活,感受大学特有的文化和精神。

  

  校外活动主要由高校所在的省科协统一组织安排,内容包括:

  

  ——参观高校所在城市的国家重大科技工程项目。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