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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2012]22号
【颁布时间】 2012-06-01
【实施时间】 2012-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7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页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郑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接上页]
受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儿童发展及权利保护仍然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全社会儿童优先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儿童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城乡区域间儿童发展不平衡;出生缺陷发生率上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学前教育公共资源不足;人口流动带来的儿童问题;贫困家庭儿童、孤儿、弃婴、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的救助等问题有待更好地解决;社会文化环境中仍然存在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等等。进一步解决儿童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优化儿童的成长环境,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和权利保护,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儿童工作的重大任务。

  未来十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儿童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加有利的社会环境。为保障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河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按照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市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保护原则。在儿童身心发展的全过程,依法保障儿童合法权利,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2.儿童优先原则。在制定法规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

  3.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处理与儿童相关的具体事务,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

  4.儿童平等发展原则。创造公平社会环境,确保儿童不因户籍、地域、性别、民族、信仰、受教育状况、身体状况和家庭状况受到任何歧视,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

  5.儿童参与原则。鼓励并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畅通儿童意见表达渠道,重视、吸收儿童意见。

  二、总目标完善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更高质量的教育;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建立和完善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高儿童工作社会化服务水平,创建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完善保护儿童的法规体系和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

  2.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6‰和8‰以下。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6。

  4.控制儿童常见疾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

  5.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6%以上。

  6.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

  7.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8.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

  9.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3。

  10.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

  11.提高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2015年达到98%以上,到2020年要进一步巩固提高。

  12.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

  13.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14.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15.减少环境污染、有毒食品及劣质玩具对儿童的伤害。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农村妇幼卫生经费投入,促进儿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2.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市、县(市)区均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设置儿科,增加儿童医院数量,规范新生儿病室建设。加强儿童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儿童卫生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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