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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2.开展教育内容和教育过程性别评估。在课程和教材相关指导机构中增加社会性别专家。在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中充分体现社会性别理念,引导学生树立男女平等的性别观念。 13.增强教育工作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加大对教育管理者社会性别理论的培训力度,在师资培训计划和师范类院校课程中增加性别平等内容,强化教育管理者的社会性别意识。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部门决策和管理层的女性比例。 14.均衡中、高等教育学科领域学生的性别结构。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弱化性别因素对学生专业选择的影响。采取多种方式,鼓励更多女性参与高科技领域的学习和研究。 (三)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劳动权利,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2.妇女占从业人员比例保持在41%以上,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数逐步增长。 3.男女非农就业率和男女收入差距缩小。 4.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提高。 5.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37%。 6.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降低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 7.确保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土地承包经营及相关权益。 8.妇女贫困程度明显降低,贫困妇女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提高。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女经济权利的法律保障力度。制定和完善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平等享有劳动权利的法规政策,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2.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除法律规定不适合女性的工种和岗位外,任何单位在录用人员时不得以性别或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提高女性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以其他方式变相限制女性结婚、生育。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的性别歧视行为。 3.扩大妇女就业渠道。大力推进第三产业发展,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不断提高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妇女就业的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妇女在新兴产业和新兴行业就业。制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对就业困难妇女的就业援助。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采取技能培训、税费减免、贷款贴息、跟踪指导等措施,支持和帮助妇女成功创业。 4.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加强面向高校女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培训和服务,引导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完善女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女大学生自主创业培训,帮扶女大学生创业。 5.为就业困难妇女创造有利的就业条件。落实公益性岗位政策,扶持大龄、残疾等就业困难妇女就业。认真落实有关法律规定,支持生育妇女重返工作岗位。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失业妇女创业和再就业。 6.改善妇女就业结构。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多渠道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加强对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初、中、高级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领域的发展,为她们成长创造条件。 7.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对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要支付同等劳动报酬。 8.保障女职工职业卫生安全。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女职工特别是灵活就业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的管理与监督。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内的劳动,减少女职工职业病的发生。 9.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不断完善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政策,加强法律、法规和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推动已建工会的企业签订并履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依法处理侵犯女职工权益案件。 10.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落实和完善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相关政策,纠正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有关政策,确保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和土地征收补偿费使用权等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