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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3.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控制和治理大气、水、土地等环境污染以及工业、生活和农村面源污染,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强对主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主要重金属(铅、镉等)暴露水平的监管,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二)儿童与教育主要目标 1.积极发展0-3岁儿童早期教育,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2.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2015年达到70%以上,2020年达到90%以上;学前一年毛入园率2015年达到92%以上,2020年基本普及;增加城市公办幼儿园数量,农村每个乡镇至少建立一所中心幼儿园,有条件的村建立幼儿园。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2015年达到99%,到2020年要进一步巩固提高。确保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4.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2015年达到95%,到2020年要进一步巩固提高。 5.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扩大,办学质量提高。 6.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 7.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提高,薄弱学校数量减少。 8.教育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 策略措施 1.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完善体制和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不断扩大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 2.依法保障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各级政府要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帮助解决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其辍学。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保障适龄儿童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要耐心教育、帮助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或变相开除学生。 3.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坚持基本公共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发展保障机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合理布局学校-校点,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教师交流制度,缩小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育质量上的差距。 4.积极开展0-3岁儿童科学育儿指导。积极发展公益性、普惠性的儿童综合发展指导机构,以幼儿园和社区为依托,为0-3岁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加快培养0-3岁儿童早期教育专业化人才。 5.加快发展3-6岁儿童学前教育。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有条件的村独立建园或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提供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服务,配备专职巡回指导教师,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决流动儿童入园问题。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鼓励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机构创办接收残疾儿童的幼儿园。加强学前教育监督和管理。 6.为具有郑州户籍或父母持有郑州居住证、在郑有就业岗位,且在教育、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办普惠幼儿园入读的年满3周岁幼儿,按照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发放学前教育补贴。 7.确保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解决流动儿童就学问题。制定实施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 8.保障特殊困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落实孤儿、残疾儿童、贫困儿童就学资助政策。加快发展特殊教育,基本实现郑州市和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建立1所特殊教育学校;广泛开展融合教育,扩大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特教班和寄宿制残疾学生的规模,提高残疾儿童受教育水平。为流浪儿童、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9.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逐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财政投入水平,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满足不同儿童发展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