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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垒县开展创建“和谐幸福家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木垒县开展创建“和谐幸福家庭”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木垒县开展创建“和谐幸福家庭”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人口计生委有关创建“和谐幸福家庭”活动的总体安排和部署,2012年木垒县将全面开展创建“和谐幸福家庭”活动,为圆满完成创建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和谐幸福家庭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区、州人口计生委有关创建“和谐幸福家庭”活动要求,围绕“一个主题”(建设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的新家庭)。抓住“两个重点”(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提高家庭幸福指数)。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党政领导、统筹协调;发挥优势、服务大局;项目运作、活动促进)。把握“四个着力点”(政策推动、宣传倡导、特别扶助、生育关怀);开展“五大创建”(文明和谐之家创建;健康幸福之家创建;优生优育之家创建;致富发展之家创建;奉献快乐之家创建)。落实“六大措施”(加强宣传、广泛引导;抓好服务、促进健康;建立机制、稳步发展;完善政策、提升能力;科学规划、整体推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对城乡家庭特别是针对领证家庭、老年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留守人员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受灾家庭以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切实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提升城乡家庭幸福指数,促进社会和谐,把木垒县建设成为“和谐幸福家庭”示范县。 (二)基本原则 党政领导,统筹协调。坚持政府主导、计生部门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庭响应的原则,突出家庭发展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发挥优势,服务大局。依托人口计生系统行政管理、宣传倡导、技术服务、信息综合、群众工作的公共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其扎根基层、遍布城乡、联系群众、服务上门的特色和优势,努力提高服务家庭发展的能力,促进人口工作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 项目运作,活动促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稳步推进,不断丰富创建和谐幸福家庭活动的内涵,提升活动的亲和力、影响力和生命力。 (三)组织机构 自治县开展创建“和谐幸福家庭”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海拉提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于峰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陈忠业县人大副主任 肖浓梅 副县长 张金虎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包万功 县公安局政委 方志安 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局局长 谢尔蜂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古丽夏西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 韩万清 县计生委主任 董福天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集标 县卫生局局长 努尔道拉 县民政局局长 张建民 县农业局局长 雷 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忠年 县总工会主席 盛 岩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慧君 县妇联主席 宋建军 县团委书记 吴志刚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武开铖 县文明办主任 高 源 英格堡乡乡长 尹志刚 西吉尔镇镇长 薛刚瑞 东城镇镇长 肖 强 照壁山乡乡长 鄂建军 新户乡乡长 帕克江 大南沟乌孜别克族乡乡长 努尔扎提雀仁乡乡长 张伟东 白杨河乡乡长 王新军 博斯坦乡乡长 阿斯哈提大石头乡乡长 周新元 木垒镇镇长 钟福禄 良种场场长 高发远 克牧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韩万清同志兼任,县人口计生委具体负责幸福家庭活动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