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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木县政办发[2012]79号
【颁布时间】 2012-06-04
【实施时间】 2012-06-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1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垒县开展创建“和谐幸福家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1.文明和谐之家。文明是和谐幸福家庭的道德追求。要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倡导家庭树立婚姻自由、性别平等、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观念;倡导积极健康、负责任的婚育行为;倡导低消耗、低污染的家庭生活方式;倡导关心社会、珍惜家庭的理念。推动家庭成员、家庭与社会、家庭与自然之间的友爱和谐,消除性别歧视、民族歧视、城乡歧视、劳动歧视,大力弘扬尊老敬老、邻里互助、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全面提升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牢固树立科学进步的家庭观和幸福观。

  

  2.健康幸福之家。健康是和谐幸福家庭的基础条件。通过建立面向全人口、生命全过程的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宣传普及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基本实现学生入托入学健康普查、育龄群众婚前健康检查、职工年度健康体检、村(居)民全面普查,以信息化为手段,健全家庭健康档案,依托重点项目,提升家庭幸福健康,提高家庭成员生活保健、生殖健康,促进家庭成员身体健康、心情愉悦,增强幸福感。

  

  3.优生优育之家。优生优育是和谐幸福家庭的希望所在。要深入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程,落实新婚夫妇跟踪随访制度,适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孕前孕后培训、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服务项目实现全覆盖,全面开展免费孕前风险评估,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引导家庭育龄群众有计划、负责任、讲科学地生育,掌握科学育儿知识,注重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素质提升,重视青少年健康人格培养,让所有家庭的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使人口数量小县变成人力资源强县。

  4.致富发展之家。致富是幸福家庭的重要保障。要不断完善家庭发展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实施家庭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共交通、就学就业等政策,让每个家庭享受优质服务,得到社会保障;继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推动扶持领证家庭政策从救济型向发展型转变;针对社会特殊人群加大政策保障力度,让弱势群体得到扶助、得到社会保障,使各类家庭实现收入增加、生活宽裕、富足祥和、安居乐业。

  

  5.奉献快乐之家。奉献是幸福家庭的价值体现。要建立健全社会关爱奉献机制和帮扶救助机制,扶持特殊困难家庭,关怀老年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留守儿童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增强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大力宣传和倡导奉献和志愿者精神,利用党员志愿者、协会会员志愿者服务的方式,组建“和谐幸福家庭”咨询服务队,开展奉献教育和感恩教育,强化家庭成员的公民意识和感恩情怀,增强家庭责任感和社会凝聚力,形成人人乐于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养老助残、邻里互助、回报社会的良好道德风尚。

  

  (二)阶段安排。创建和谐幸福家庭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需要科学谋划、分步实施。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启动阶段(2012年6月至2012年9月):一是成立组织,制定方案;二是完善制度、制定措施;三是扩大宣传力度、达到家喻户晓;

  

  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9月至2015年6月):一是大力宣传创建“和谐幸福家庭”活动的意义、目标、创建标准并做到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工作氛围;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层层推荐典型示范、层层上报;四是推广创建经验,不断深化创建活动,使幸福家庭覆盖面逐年扩大。

  

  总结评估、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6至2015年10月):一是对创建活动进行评估,总结创建经验;二是表彰先进,召开经验交流暨总结表彰大会,表彰为创建和谐幸福家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示范社区(村)、示范户;三是建立创建“和谐幸福家庭”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提高。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广泛引导。全县各乡镇(场)、相关成员单位要大力宣传创建“和谐幸福家庭”活动的重大意义,积极倡导夫妻恩爱、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等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提升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形成热爱祖国、关心社会、珍惜家庭的良好氛围,推动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家庭与自然的友爱、和谐。宣传、广电等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大众传媒,宣传文明进步的家庭观、幸福观。通过文艺演出、群众广场文化活动,宣传创建“和谐幸福家庭”活动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和先进人物。把创建和谐幸福家庭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同创建文明村(居)、文明户等活动结合起来。各乡镇(场)要加强婚育文明和家庭文明建设,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生育关怀、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等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开展新型人口文化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进市场、进公园活动,强化人口计生社会化宣传;持续开展打击“两非”行动,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或趋向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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