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静脉曲张─轻度─A。中度而且没有症状或水肿的可属A,但有症状的为D以待治疗。 手术后复发,有症状─B。慢性曲张溃疡─B。治愈的溃疡,或不健康的皮肤,或曲张性湿疹的薄而不健康的伤疤,如认为有相当可能破损,可属B。深处静脉血栓形成或血栓静脉炎经常复发─B。 6.胃肠系统 口或齿龈受感染─D。 牙齿缺陷─D。海员应牙齿健康。 胃肠疾病或失调─情况轻微─D。病情严重或复发以及病情需要特别饮食及/或定期监察─B。消化性溃疡─D以待检验。 消化性溃疡复发或手术结果欠佳─B。 备注: (1)证实患有溃疡的海员,除非症状完全消除,并且在从胃镜检查中发现有愈合象后,已在无须接受治疗的情况下维持普通饮食最少3个月,否则均不得恢复航海。凡在可能情况下,愈合象须有内窥镜检查结果作为证明。 (2)甲咪胍护理疗法。十二指肠溃疡在治疗期间,复发率太高以致不适宜安全航海。肝硬化─B。 胰炎─凡酒精是病因的所有病例─B。兼有胆囊疾病的胰炎─胆囊疾病经动手术完全治愈及胰炎消退后─A或E,视乎对个别病例所作评定而定。胰炎经常复发─B。 7.皮肤 如病例有皮肤病的病历,在决定申请人是否适宜在热带区域工作时,应予特别仔细考虑。负责管事部的员工尤其不得有皮肤脓毒病的病灶。 任何病况易受热能、海风、油脂、腐蚀剂或去污剂的影响而加剧的,可能必须定为B。真菌感染─D。 痤疮─大部分的病例─A,但严重的病例以及囊肿痤疮的病例─B。 牛皮癣─大部分的病例均可属A,但一些病情扩散或形成溃疡的病例则应属D以待治疗,对治疗产生阻抗或经常复发的严重病例─B。致敏皮肤病─D。转介皮肤科专家征询意见。 急性湿疹─D。任何人在皮肤完全康复前,不得恢复工作。 湿疹经常复发─B。 疖病─D。 所有其他病例─D,以待检验。处理方法视乎病情的性质、复发的可能性或是否需要长期治疗而定。 8.藉性接触传染的疾病 所有在治疗期间的急性传染病病例均为D。已完成治疗并正接受观察的病例通常都可担任正常服务,但如检查设备不足,则服务可能需有限制。在任何情况下均须出示令人满意的治愈试验的证明。 9.生殖泌尿系统 尿道下裂─轻度─A。 前列腺肥大─D,以待检验。 水囊肿─细小而且无症状─A;胀大及/或经常复发─B;如需动手术─D。 第一或第二性征异常─D,以待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作最后决定。腹内睾丸或睾丸异位─如需进行治疗者属D,否则属B。 肾及膀胱疾病─所有蛋白尿、糖尿或有其他异常泌尿情况的病例均应转介作检验。泌尿梗塞─不论因何原因而起─D,以待检验。不可治疗的为B。 急性泌尿感染─D经常复发的病例,除非经彻底检验后证实情况令人满意,否则不予接受。急性肾炎─D。 亚急性或慢性肾炎或肾变病─B。 肾或输尿管结石─D,以待检验及任何需要的治疗。 肾绞痛发作一次并排出细小结石,经观察一段期间后,可属A,但排尿及肾脏功能须保持正常而且无临床及放射证明显示有其他结石。结石形成复发─B。 切除肾脏─但余下的一个肾必须健康且功能正常─E。此等病例不宜在热带区域或其他高温情况下服务。肾脏移植─B。 尿失禁─B。 10.内分泌疾病或新陈代谢失调 糖尿病─ 所有须用胰岛素的病例─B。所有葡糖尿病例应视为糖尿病,除非证明并非如此。成熟期发作的糖尿病─ 只以限制饮食来控制而无须用胰岛素或其他药物的病例可予接受。为达此效果,初期应有6个月的期间作为病假,及后作有限制的服务。之后,获接受的病例须每隔6个月定期接受健康检查,以决定可否继续航海。所有其他内分泌疾病─D,以待检验,并按检验结果作出决定。 有若干程度的肥胖情况(不论有没有并发症),以致对运动耐受性/行动/一般健康有不良影响─D,以待治疗应采用一套高度/重量表,对超重可最多以超逾20%为限,但对年龄则不予宽限。难治或经常复发的病例─B。 11.中枢神经系统 任何种类的癫痫─B癫痫发作一次─但病历须无发病纪录而且检验显示并无异常情况;没有接受任何治疗一年后,可考虑准予重新入职。晕厥发作─D,以待评定情况。经常发作而且完全或局部丧失知觉应为B。 器官性神经病─通常为B。一些并无引起症状或丧失行为能力的轻微局部失调,而病情相当不可能发展的,可属A。 偏头痛─病情轻微,偶有发作,对治疗有迅速反应─A。经常发作以致丧失工作能力─B。精神病─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