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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加强儿童活动阵地和服务机构建设 --县、乡(镇)两级公益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增加,利用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立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 --每个社区和乡镇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的儿童社会工作者。 策略措施: 1.宣传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和儿童参与原则。广泛开展以儿童优先和儿童权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儿童权利尤其是儿童参与权的认识,将儿童参与纳入儿童事务和儿童服务决策过程,畅通儿童参与和表达渠道,决定有关儿童的重大事项,保障儿童有权对影响自身的事项发表意见。鼓励儿童参与力所能及的社会事务和公益活动,增加社会实践机会,提高社会参与能力。 2.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普遍建立各级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推动指导城市社区和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建立家庭教育从业人员培训和指导服务机构准入等制度,培养合格的专兼职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加大公共财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 3.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宣传实践活动。多渠道、多形式持续普及家庭教育知识,确保儿童家长普遍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参与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家庭教育研究,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4.为儿童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提倡父母与子女加强交流与沟通,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预防和控制家庭虐待、忽视和暴力等事件的发生。 5.创造有益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文化环境。引导各类媒体制作和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信息,增强文化产品的知识性、趣味性。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优秀儿童图书、影视、歌曲、童谣、舞蹈、戏剧、动漫、游戏等创作、生产和发行。积极组织适合儿童的文化活动,大力培育儿童文化品牌。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加大查处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出版物及儿童玩具、饰品的力度。 6.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和商业性活动。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政策,禁止母乳代用品广告宣传,规范与儿童有关的产品(服务)广告及烟酒广告播出。规范和限制儿童参加商业性演出和活动。 7.引导儿童健康上网。在公益性文化场所和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公共电子阅览室,为儿童提供公益性上网服务。推行绿色上网软件,加强对网络不良信息的打击和治理,净化互联网环境。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严格实行消费者实名登记制,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加大对黑网吧的打击力度。家庭和学校加强对儿童上网的引导,防止儿童沉迷网络。 8.为儿童图书阅读创造条件。推广面向儿童的图书分级制,为不同年龄儿童提供适合其年龄特点的图书,为儿童家长选择图书提供建议和指导。增加社区图书室的数量,公共图书馆设儿童阅览室或图书角。“农家书屋”配备一定数量的儿童图书。广泛开展各类图书阅读活动,鼓励和引导儿童主动读书。 9.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落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的相关措施,在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进行巡逻,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校园附近严格按规定设交通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加强对校园周边商业网点和经营场所的监管,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禁设网吧、游戏厅、娱乐场所。 10.加强儿童活动设施建设。将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农村地区儿童活动设施、场所建设和运行的扶持力度。规范儿童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的管理,各类文化、科技、体育等公益性设施和场所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并根据自身条件开辟专门供儿童活动的区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 11.均衡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向儿童倾斜,加大对农村地区儿童活动设施、场所建设和运行的扶持力度,确保贫困、留守、流动儿童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