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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引入市场管理方式改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创新医疗保障实现模式,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加快推进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改革,建立起公益性管理体制和新的运行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全面推进县级医院改革,完成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分配制度和补偿机制,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推进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中医强市工作,完善“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平台建设,探索构建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5、着力推进文化和体育事业改革。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大力建设文化基础设施,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和文化设施达标工程,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文化的投入,统筹规划和探索研究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新模式。鼓励支持设立文化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整合文化资源,努力培育一批有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文化品牌。继续推进体育事业单位改革,制定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工作方案,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等免费开放,促进全民健身运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6、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健全以公租房为主体的新型住房制度,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机制、规划建设机制、分配管理制度和退出机制。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研究出台公租房保障办法,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探索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公租房的新路子,强化住房保障目标责任制的管理和落实。 (四)着力推进社会治理模式创新 1、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社会组织制度建设,加快实行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民间化、自治化和市场化。创新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机制,建立扶持发展专项资金和孵化基地。创新人民团体的活动方式,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改进社会组织登记办法,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经济类、科技类、公益服务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制。到2015年,力争全市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5个以上。培育发展第三方经济评估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等监管制度,依法规范社会组织行为。 2、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按建设“小政府、大社会”的目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行业管理、社会生活事务管理等职能向具有资质条件的社会组织转移。2012年制定出台市级政府第一批转移职能目录,逐步将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的职能转移出去,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制定出台政府职能转移管理办法,将政府职能如何转移、社会组织如何承接、承接效果如何评估等方面法定化,为我市推进政府职能转移提供法律保障。建立健全以项目为导向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2012年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政议政,探索在政协中设立新社会组织界别。 3、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城乡二元分治的户籍制度壁垒,逐步探索建立以实际居住地为登记户口的城乡户籍管理体系。完善农民工积分入户城镇制度。研究出台全市统一的户口迁移政策,逐步取消中心城区与非中心城区之间、非中心城区与非中心城区之间户口迁移的限制条件,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完善转户进城新市民在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的保障制度,逐步消除城乡差异。创新人口管理理念和机制,制定加快外来务工人员有效融入汕头的工作方案、加强流动人口属地管理,完善外籍人员服务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一证通”制度。 4、创新城乡管理新模式。制定实施加强宜居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改革城乡社区管理方式。积极探索城乡社区服务管理新模式,从纵向上调整职能,突出市、区(县)、街道(镇)三级的职责重点,从横向上整合资源,形成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公共服务机构“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服务体制。强化街道(镇)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实现城市社区管理规范化、农村管理服务社区化。完善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民主选举制度,完善非户籍公民参选机制,保障农民工等非户籍常住人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强化基层社会治理,认真落实保障村(居)依法自治制度,强化村(居)委会自治功能,打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推动社区居委会成员属地化,力争到2015年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比例达到40%,居委会成员属地化比例达到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