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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鼓励和支持现有银行业机构更好发挥作用。 (1)大型商业银行。按照总行改革发展的统一部署,以完善内控体系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为核心,推进现代银行制度的完善和实施。按照集约化经营原则,整合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提高业务运作效率。到2015年年底,大型商业银行实现县域全覆盖,存款余额达到2.1万亿元以上(最低2万亿元),贷款余额达到1.2万亿元以上(最低1.05万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总体贷款增速;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以下或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拨备覆盖率超过180%;实现年度利润达到400亿元以上,资产利润率达到1%以上,各行综合指标进入本系统全国前五名或前进五个位次。 (2)股份制商业银行。积极引进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来我省设立分支机构,鼓励管理水平高、经营业绩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经济发达的中心城市增设分支机构,力争二级分行覆盖所有省辖市。推动股份制商业银行积极发展公司业务、个人业务,创新中间业务,不断提高整体竞争力,鼓励其按市场化原则兼并高风险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十二五”期间,保持我省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全国的竞争优势,到2015年年底,存款余额达到6000亿元以上(最低5300亿元),贷款余额达到4500亿元以上(最低4000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总体贷款增速;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以下,拨备覆盖率超过180%;实现年度利润达到90亿元,资产利润率达到1%以上,成本收入比控制在30%以内,中间业务收入达到30%以上;各行综合指标进入本系统全国前五名或前进五个位次。 (3)其他银行业机构。完善农业发展银行农产品收购融资功能,支持其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商业性金融业务比重。积极发挥国家开发银行作用,指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推进业务转型,推动其商业化改革。积极引进国家进出口银行来豫设立分支机构。积极稳妥推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二类支行改革,发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机构网络优势,完善其城乡金融服务功能。发挥外资银行经营管理、运行机制和金融技术优势,支持我省外资企业和进出口贸易快速发展,力争3-5家世界知名外资银行、国际金融组织分支机构入驻我省。 到2015年年底,上述三类银行业机构资产规模达到1万亿元,主要监管指标达到并持续符合审慎监管要求,各行综合指标进入本系统全国前五名或前进五个位次。 (二)把握宏观政策,促进信贷结构优化。深入研究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认真执行国家货币政策,以实体经济有效需求和审慎监管标准为依据,制定有效措施,合理把握信贷增速、节奏和投向,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避免信贷非理性增长,防止贷款投放大起大落。各银行业机构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金融调控要求,信贷投放要体现“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资产负债综合管理要更好地服务和促进经济科学发展。对符合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要求、市场准入条件、银行信贷原则以及我省“十二五”规划、中原经济区发展规划的企业和项目,要及时高效保证信贷资金供给。及时梳理完善行业信贷政策、标准和流程,使更多信贷资金进入符合产业政策的领域和行业。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把节能环保、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现代物流等行业作为客户拓展的重点目标。加大对重点产业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条件、技术标准和项目资本金缺位的项目,不得提供授信支持。严格控制对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投放,加强在建项目、已发放项目和收尾项目的贷后管理,严格新上项目信贷准入标准。密切关注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积极研发贡献度高、外向关联性强的产品,满足客户全方位、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加强政府、银行、企业对接,完善合作机制,支持银行业机构提前介入、全面参与重点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现代服务业等方面的项目谋划和运作,增强信贷投放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学习借鉴优秀银行经验,充分发挥各机构自身优势,重点加强对民生、消费、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转移、自主创新等方面的信贷支持,不断加强信贷发展方式、产品和机制创新,拓展信贷服务领域。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领域的支持。加大外汇贷款投放,支持企业“走出去”。深入研究消费服务的需求重点和趋势,支持各种有承受能力的消费需求。继续推动银行业机构加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财务辅导,有针对性地开发金融产品,重点发展供应链融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中小微企业的特点和内在规律开展中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做到程序可简、条件可调、成本可算、利率可浮、风险可控、责任可分,着重建立完善中小微企业授信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独立核算机制、高效审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专业化人员培训机制和违约信息通报机制,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占比逐年提高。针对小企业集聚程度较高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专业市场内的小客户,大力发展供应链融资,发展小企业集群客户。加大涉农信贷投放,严格执行奖惩考核制度,确保县域银行业机构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贷款,确保涉农贷款增量高于上年,确保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积极探索多种信贷模式,重点支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支持农业科技和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优化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实现电子支付结算网络全覆盖,大力推广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