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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加强创新,提升服务水平。银行业机构要系统梳理产品体系和服务方案,增强全员服务意识,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化水平,加大自助银行、自动存取款机等设备的投入力度,切实改善营业硬件设施,使前、中、后台的业务操作流程与客户需求紧密结合。积极改进柜面服务,加快解决客户排队问题,提高服务效率,改善经营软环境。各银行业机构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环境、金融业发展空间和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确定服务重点和合作对象,实行精细化管理和特色化经营,在产品、销售、服务、品牌和商业模式上突出自身特色;要努力形成符合自身特点的品牌形象、具有发展潜力的品牌价值和具有丰富个性的品牌识别,打造高知名度、高溢价能力、高忠诚度的服务产品品牌,形成品牌效应;要逐步累积银行的品牌资产,在专长领域形成独特品牌,以“专业+特色”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掌握细分市场定价权。 (四)发挥集聚优势,构建区域金融组团。加快推进郑东新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建设。在郑东新区打造金融机构总部集聚区,推动金融管理部门和各类金融机构的省级总部集聚,力争到2015年成为集聚各类金融机构、资金、人才、信息的区域性金融综合服务中心,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快中原金融产业园区建设,建设金融服务配套功能区,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在产业园区设立数据备份、产品研发、客户服务、信息支持等后台服务中心,吸引金融外包服务企业进驻。鼓励各类金融中介机构、配套服务机构落户。积极支持经济繁荣、金融活跃、信用环境优良、地缘优势明显的省辖市创建区域金融集聚区,进一步深化金融及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金融制度、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全方位发展金融及投资服务业,增强其区域综合竞争能力,建设区域性票据中心、区域性资金结算中心、区域性金融服务外包中心。推动郑汴金融一体化建设,优化郑汴新区金融结构,完善金融布局,加快转换经营机制,增强金融服务功能。 (五)鼓励金融创新,培育核心竞争能力。银行业机构要转变经营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进一步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从传统“信用中介”转变为“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按照引进与自主开发相结合的创新原则,先简单后复杂,先低风险后高风险,逐步加快创新步伐,开发适合客户需要的金融工具、金融技术和金融服务项目,推动业务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注重金融创新的科学性、规范性,加大创新业务监管培训力度,全面落实创新业务监管规定,积极发展有利于扩大消费的零售业务,支持面向一般客户的消费类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快发展中间业务,推动咨询服务类、投资融资类及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类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业务发展。全面开拓电子银行、网上银行和银行卡业务,建立相应的信息咨询系统,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鼓励和支持银行业机构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完善服务功能,依托各地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门服务特色农业、物流产业、汽车产业、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等的特色金融专营机构,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一揽子创新金融产品或服务,走特色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之路,支持特色经济发展。支持银行业机构合理配置信贷资源,积极推进银团贷款交易中心建设,加强银团贷款合作,增强对中原经济区建设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资金保障能力,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等提供有效的中长期大额贷款支持。争取国家相关政策,开展涉及银行、证券、保险等多种金融工具的综合性科技金融创新。进一步推动银行业机构加大对债权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产权交易等专业金融业务发展的支持力度,逐步建立以科技金融为代表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筹集资金。积极推动各类投资主体做好项目储备和债券发行前期工作。鼓励信托公司创新融资方式,加强产业发展类、基础设施类等信托产品开发,为城镇化建设、优势资源开发和支柱产业发展服务。推进我省水、电、气等城市公用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融资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集合信托计划或单一资金信托方式筹措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