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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 31 第10(a)条 以比第29项所提述的速度限制高出逾每小时45公里的速度驾驶 10 32 第10(b)条 横过《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附表2第501或502号图形所示类型的连续双白或附有虚的连续白 3 《大老山隧道附例》(第393章,附属法例) 33 第8条 横过连续双 3 34 第10(1)条 以比《大老山隧道附例》(第393章,附属法例)附表第6或7号图形所示类型的交通标志显示的速度限制高出逾每小时15公里的速度驾驶,但第35或36项适用的情况除外 3 35 第10(1)条 以比第34项所提述的速度限制高出逾每小时30公里的速度驾驶,但第36项适用的情况除外 5 36 第10(1)条 以比第34项所提述的速度限制高出逾每小时45公里的速度驾驶 10 37 第10(2)条 横过《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附表2第502号图形所示类型的附有虚的连续白 3 《西区海底隧道附例》(第436章,附属法例) 38 第7条 以比速度限制高出逾每小时15公里的速度驾驶,但第39或40项适用的情况除外 3 39 第7条 以比速度限制高出逾每小时30公里的速度驾驶,但第40项适用的情况除外 5 40 第7条 以比速度限制高出逾每小时45公里的速度驾驶 10 41 第8条 横过连续双白 3 42 第10(b)条 横过《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附表2第502号图形所示类型的附有虚的连续白 3 《青马管制区(一般)规例》(第498章,附属法例) 43 第9条 以比《青马管制区(一般)规例》(第498章,附属法例)附表1第22号图形所示类型的交通标志显示的速度限制高出逾每小时15公里的速度驾驶,但第44或45项适用的情况除外 3 44 第9条 以比第43项所提述的速度限制高出逾每小时30公里的速度驾驶,但第45项适用的情况除外 5 45 第9条 以比第43项所提述的速度限制高出逾每小时45公里的速度驾驶 10 46 第9条 横过《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附表2第501、502或503号图形所示类型的连续双白或附有虚的连续白 3 47 第10(2)条 以比暂时性速度限制高出逾每小时15公里的速度驾驶,但第48或49项适用的情况除外 3 48 第10(2)条 以比暂时性速度限制高出逾每小时30公里的速度驾驶,但第49项适用的情况除外 5 49 第10(2)条 以比暂时性速度限制高出逾每小时45公里的速度驾驶 10 《大榄隧道及元朗引道附例》(第474章,附属法例) 50 第7条 以比《大榄隧道及元朗引道附例》(第474章,附属法例)附表第6、7、8或9号图型所示类型的速度限制标志显示的速度限制高出逾每小时15公里的速度驾驶,但第51或52项适用的情况除外 3 51 第7条 以比第50项所提述的速度限制高出逾每小时30公里的速度驾驶,但第52项适用的情况除外 5 52 第7条 以比第50项所提述的速度限制高出逾每小时45公里的速度驾驶 10 53 第8条 横过连续双白 3 54 第10(b)条 横过《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附表2第502号图形所示类型的附有虚的连续白 3 《愉景湾隧道及连接道路附例》(第520章,附属法例) 55 第7条 以比《愉景湾隧道及连接道路附例》(第520章,附属法例)附表第6或7号图型所示类型的速度限制标志显示的速度限制高出逾每小时15公里的速度驾驶,但第56或57项适用的情况除外 3 56 第7条 以比第55项所提述的速度限制高出逾每小时30公里的速度驾驶,但第57项适用的情况除外 5 57 第7条 以比第55项所提述的速度限制高出逾每小时45公里的速度驾驶 10 58 第8条 横过连续双白 3 59 第10(b)条 横过《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附表2第502号图形所示类型的附有虚的连续白 3 (由1986年第44号第3条修订;由1995年第39号第14条修订;由1998年第47号法律公告修订;由2000年第33号第5条修订;由2000年第50号第4条修订;由2002年第3号第14条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