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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IV部 公司职员的权限 公司的任何人员并不具有任何实际或表面权限,以免除、修订或以其他方式更改本附例或根据本附例订定的任何条件,或任何其他人或团体的附例或条件,又或引伸或变更根据本附例或进一步或以其他方式可转予公司的所有或任何法律责任。 第372E章 第18条非法使用巴士及铁路上的设备 第V部 巴士及铁路上的人的行为 除公司人员外─ (a)任何人不得开动巴士、西北铁路车辆或铁路上的任何紧急或安全设备,但如为提供该等设备的明确目的并按照印于设备上的指引,或于设备附近展示的公告上的指引而开动,则属例外; (b)任何人不得登上或离开(或企图登上或离开)任何行驶中的巴士或西北铁路车辆或(意外或其他紧急情况时除外)在两站之间的车辆,亦不得在巴士或西北铁路车辆并非与指定供乘客登上或离开巴士或西北铁路车辆的车站或月台邻接的一边登上或离开(或企图登上或离开)巴士或西北铁路车辆; (c)任何人不得在车门开始关闭后登上或离开(或企图登上或离开)任何巴士或西北铁路车辆; (d)如在巴士或西北铁路车辆上展示的告示显示某扇门用作入口,而另一扇门用作出口时(意外或其他紧急情况除外),任何人不得从表明用作出口的一扇门上车或企图上车,亦不得从表明用作入口的一扇门落车或企图落车; (e)操作、移动、开动或干预属于公司或为铁路而建造或与铁路相关而建造的任何机械或电力装置或任何机械装置或装备。 (1994年第205号法律公告) 第372E章 第19条弥偿对人及财产造成的损害 任何人如因将任何动物、物品或物体带上任何巴士、西北铁路车辆或铁路的任何部分,而对公司、其人员或任何其他人造成损伤、损失或损害,或对公司、其人员或任何其他人的财产造成任何损失或损害,则该人须就所造成(不论如何造成)的损伤、损失或损害而引致的所有或任何索偿、要求、费用和开支,向公司作出弥偿: 但如本条提及的对财产或对人所造成的损害或损失,纯粹因公司人员的疏忽或错失所引致,则本条并不适用。 第372E章 第20条遵从告示 (1)任何人在巴士、西北铁路车辆或铁路处所任何部分,须遵从所有告示、指示牌以及公司人员的所有合理指示及要求。 (2)任何人不得在巴士上层或梯间站立。 (3)在不损害第20(1)条的一般性的原则下,如公司的任何人员认为某辆巴士或西北铁路车辆已客满,则在该人员指示下,任何人不得上车,而刚上车者亦不得留在车上。 第372E章 第21条不得将脚放在座位上 任何人不得将脚放在任何巴士或西北铁路车辆或铁路处所的任何其他部分的任何座位上。 第372E章 第22条禁止吸烟 任何人不得在任何巴士或西北铁路车辆上,或铁路处所内有禁止吸烟告示的任何其他部分吸烟或携带已燃点的烟斗、雪茄或香烟。 第372E章 第23条禁止吐痰和抛弃扔弃物 任何人不得─ (a)在任何巴士或西北铁路车辆,或在铁路处所的任何部分吐痰;或 (b)将任何扔弃物放置或抛弃在任何巴士或西北铁路车辆,或铁路处所的任何部分,但如将扔弃物放进为此目的而设置的容器内则除外。 第372E章 第24条妨扰 (1)任何人在铁路处所内,不论何时─ (a)不得使用任何威胁性、粗秽、淫亵或使人反感的言语,或闹事、行为不检、行为不雅或作出使人反感的行为;或 (b)不得在铁路处所内髹上、书写、绘画或贴上任何文字、图象或字样,或故意弄污或弄脏铁路处所,或破损、切割、抓刮、撕扯、毁损或以其他方式损坏铁路处所的任何部分,包括任何巴士或铁路车辆,或其任何配件、家具、装饰或装备,或其内或其上的任何公布、告示、一览表、时间表、宣传品、号码牌、号码、数字或字母,或将此等物品或物体从原处移走或将此等物品或物体拆去;或 (c)不得损坏铁路处所上任何财物;或 (d)不得骚扰任何人,或故意对他人的舒适或方便造成干扰;或 (e)阻碍、妨碍公司人员履行职责,或在公司人员履行职责时分散其注意力。(2)尽管有第41条的规定,任何人违反第(1)款,须就公司或其他人的任何财物所造成的损害而对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1994年第205号法律公告) 第372E章 第24A条处于不合适或不正常状况的乘客 处于神智不清或处于不合适或不正常状况的人,不得进入或留在铁路处所或其任何部分。 (1994年第205号法律公告) 第372E章 第25条禁止唱歌、跳舞和演奏乐器 除非得到公司或其任何人员的书面特准,任何人不得在任何巴士或西北铁路车辆或铁路处所的任何部分唱歌、跳舞或演奏任何乐器或其他器具,亦不得使用收音机、卡式机、雷射碟机或类似的设备、电视或任何其他电气或机械设备,而相当可能对他人造成烦扰、不便或骚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