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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二)出境定居:等值2000美元;港澳地区1000美元; (十三)境外直系亲属救助:等值1000美元; (十四)国际交流:等值2000美元;港澳地区1000美元; (十五)境外培训:等值2000美元;港澳地区1000美元; (十六)其他:等值1000美元。 (十七)14岁(含14岁)以下儿童购汇,按以上规定限额减半执行。 第六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居民个人购汇业务实行限额管理。在以上第五条规定限额以内的,我行可凭居民个人提供的有效凭证为其办理售汇;超过规定限额的,我行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和规定的有效凭证办理售汇,外汇局的核准件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核准件遗失,居民个人可凭补办申请及原申请时的证明材料到原外汇管理局补办。 第七条 居民个人购汇后,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可以持汇票、旅行支票、信用卡等携出境外,也可以提取外币现钞,但每次提取外币现钞的金额不得超过等值2000美元(含2000美元)。 居民个人所购自费留学项下学费,只能直接汇往境外学校账户或持汇票、施行支票、信用卡等携出境外;生活费可以提取部分外币现钞(等值2000美元以内),其余部分须汇往境外个人账户或持汇票、旅行支票、信用卡携出。由他人代办的,学费、生活费须全额汇往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的个人境外账户上,不得提取外币现钞。 居民个人所购缴纳境外国际组织会费,只能直接汇往境外国际组织账户;所购境外邮购外汇,只能直接汇往境外机构账户;所购直系亲属救助外汇,只能直接汇往境外个人账户,不得提取外币现钞。 第八条 凡出境购汇的均需在出境前办理,事后不予补办。居民个人出境定居购汇,只能在首次出境前办理。居民个人境外直系亲属救助购汇,只难因境外直系亲属在境外发生重病、死亡和意外灾难等情况时办理。 第三章 居民个人购汇需提供的有效凭证及其审核 第九条 居民个人办理购汇(出境旅游和自费留学购汇见第十、第十一条)时,应填写我行《居民个人购买外汇申请书》(见附件1),并提供规定的有效凭证原件(本操作规程特殊指明复印件除外)及复印件,我行应将复印件留存3年备查: (一)有实际出境行为的购汇: 1.朝觐: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身份证或户口簿。 2.探亲会亲: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身份证或户口簿。 3.境外就医: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身份证或户口簿。 4.商务考察: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身份证或户口簿。 5.被聘工作: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身份证或户口簿。 6.其他出境学习: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身份证或户口簿。 7.外派劳务: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身份证或户口簿。 8.出境定居: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身份证或户口簿。 9.国际交流: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身份证或户口簿。 10.境外培训: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身份证或户口簿。 11.其他有实际出境行为的情况,持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其他相关有效凭证。 (二)没有实际出境行为的购汇: 1.缴纳境外国际组织会费:缴费通知、境外国际组织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 2.境外邮购:广告或订单等收费凭证、身份证或户口簿。 3.境外直系亲属救助: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含夫妻)关系证明或公证机构有效证明、境外使领馆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 4.其他没有实际出境行为的情况,持相关有效凭证。 前往港澳地区无法提供因私护照和有效签证的,可提供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权部门的有效签注。如本人已注销户口的,凭当地公安机关证明办理。 第十条 境内居民个人自费出境(包括赴港澳)旅游,由组团旅行社统一代为办理团费的购汇,个人零用费由出境游客持有关有效凭证直接到授权银行自行购买。 (一)组团社在为出境游游客办理团费的购汇时,所需人民币资金必须以支票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我行,并向我行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如为出国游: (1)《旅行社出境游购汇申请书》(见附件2); (2)组团社申请兑换的公函(详细列明团队编号、出境旅游的人数、目的地、购买的团费金额); (3)组团社留存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购汇单》第一联(银行审核正本,留存复印件)(见附件3); (4)组团社实际使用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第四联(银行审核后注明“已售汇”标志和售汇日期,并复印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