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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法规编号】 797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第406A章 电力供应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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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第14号第24条)
  
  第406A章 第26条发生火警的危险
  
  公司在输送能量到用户的终端时,须采取所有适当的预防措施,以避免导致处所有发生火警的危险。
  
  (2003年第14号第24条)
  
  第406A章 第27条主要熔断器或断路器
  
  (1)除非引入线受到街道电箱的熔断器保护,否则用户处所内每条引入线,均须加入合适的安全熔断器或其他自动断路器,而其位置须尽量接近进入点,并装在一个合适的上锁或密封的防火容器内;但三线系统的中间导体则不得加入熔断器或自动断路器。
  
  (2)凡在用户处所上发现封口打开,除非该封口是由公司的雇员打开的,否则用户可处罚款$5。
  
  (2003年第14号第24条)
  
  第406A章 第28条用户处所上的引入线及仪器的处理方法
  
  所有放置在用户处所上的引入线及仪器,均须高度绝缘与全面受到保护,以防绝缘受损或接触水分,而构成电路一部分的金属,除非有效与地接驳,否则不得外露致可让触摸。所有输电线均须予以固定及保护,以防止可能对相邻的金属物质释电。
  
  (2003年第14号第24条)
  
  第406A章 第29条变压器及高压力仪器须围封在金属等物质内
  
  凡一般供应能量属高压力供应,而变压仪器是安装在用户处所上,则安装在用户的处所上的全部高压力引入线、导体及仪器,包括变压仪器本身,均须完全围封在实心墙内或有效与地接驳的坚固金属套管内,并须全部予以牢固系定。
  
  (2003年第14号第24条)
  
  第406A章 第30条(废除)
  
  (由1990年第215号法律公告废除)
  
  第406A章 第31条(废除)
  
  (由1990年第215号法律公告废除)
  
  第406A章 第32条(废除)
  
  (由1990年第215号法律公告废除)
  
  第406A章 第33条(废除)
  
  (由1990年第215号法律公告废除)
  
  第406A章 第34条(废除)
  
  (由1990年第215号法律公告废除)
  
  第406A章 第35条离地面的高度
  
  弧光灯
  
  在任何街道作公共照明用的弧光灯,须予以固定,使其任何部分离地面的高度均不少于10。
  
  第406A章 第36条弧光灯须加以防护
  
  所有弧光灯均须加以防护,以防止燃的碳片或玻璃碎片从弧光灯掉下。凡有爆炸性粉末或气体存在的危险的情况,不得使用弧光灯。
  
  第406A章 第37条三线系统与地的接驳
  
  电路与地的接驳
  
  凡三线系统的干线的相邻导体之间的供电压力超逾125伏特,则中间的导体须按照下列条件与地接驳─
  
  (a)在每个独立的电路中,中间导体与地只可有1个接驳点,即于发电站、电力分站或变压器而电路的绝缘,均须于所有其他部分有效地保持;
  
  (b)中间导体与地之间的电流须不断予以记录,如电流在任何时间变得过大,则须立即采取步骤,以改善系统的绝缘。
  
  第406A章 第38条其他电路与地的接驳
  
  除非公司获得机电工程署署长批准,并符合他订明的条件,否则不得将其他线路与地接驳。
  
  (1982年第76号法律公告;1982年第298号法律公告)
  
  第406A章 第39条有关特高压力的特别规例
  
  特高压力
  
  (1)本条在以特高压力供电的情况下有效。本条是补充而不是代替前述各条所施加的责任。
  
  (2)特高压力干线不得开始使用,除非特高压力干线在装置后以及在其用作供电前,特高压力干线每部分的绝缘均能抵受半小时不断施加的压力,而该压力须超逾其用作供电时拟受的最高压力,换言之,每条拟供不超逾10000伏特电压用的输电线,须可抵受所述最高压力的双倍压力,而每条拟供超逾10000伏特电压用的输电线,则须可抵受超逾所述最高压力10000伏特的压力。公司须记录每条干线或干线每部分的测试结果。
  
  (3)每条特高压力干线,须有合适的熔断器或自动断路器保护,但如是同心干线,该熔断器或断路器则不得加入在该同心干线的与地接驳的外边导体内。
  
  (4)凡特高压力电力供应变压或变改至较低压力,须在变压或变改仪器内或外装设若干合适的自动及快速反应设备,以防止已减压力的电路意外触及特高压力系统或受特高压力系统漏电。
  
  (5)所有载有特高压力输电线的金属导管、喉管或套管,均须有效与地接驳,而其与所有街道电箱及其他孔穴接驳及连接的方式,须使其整条有良好的电力接驳。
  
  (6)任何放置在高出地面上但不是在电力分站内的特高压力输电线,以及放置在不全由公司单独占用的隧道内的特高压力输电线,其每部分均须完全围封在嵌在砖、石料或水泥混凝土内的高度绝缘物料造的管筒内,或围封在有效与地接驳的坚固金属套管内。
  
  (7)(a)如供三相供电用的特高压力干线包括敷设在一起的绝缘导体,则公司须提供设施,以确保土地或附近的输电线或导体不会因该干线漏电而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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