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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日终,总中心将转托管信息传送登记中心。登记中心确认后将信息传送总中心。总中心将确认信息传送分中心,分中心传送经办网点。 六、基金预约赎回的处理 投资人办理基金赎回业务时,如选择预约赎回方式,经办人具体处理同赎回业务,所不同的是需录入投资人填写的预约赎回日期。 七、客户资料变更 投资人因某种原因需变更客户资料时,需填写《基金客户资料登记表》,连同借记卡、身份证件及其他有关证件交经办员,经办员审核无误后,刷卡读入借记卡卡号,投资人录入借记卡密码,经办员根据《基金客户资料登记表》录入有关内容,系统将数据传送总中心,总中心返回受理信息后,打印《基金客户资料登记表》,一联连同借记卡及有关证件交委托人,留存的复印件作另一联的附件,作为会计档案,专夹保存,定期装订。 八、查询 投资人要求做历史交易明细查询的,需缴纳手续费。收取手续费的会计分录同开户。 九、打印交割单 交割单为投资者交易确认凭证。投资人如需在柜台打印《债券(基金)业务交割单》(附件12),由经办员刷卡读入借记卡卡号,投资人录入借记卡密码,无误后,根据投资人要求打印交割单,盖章后交投资人。 十、基金账户销户的核算手续 投资人申请基金账户销户时,应填写《代理基金开/销户申请书》,连同借记卡、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件交经办员审核(机构投资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无误后刷卡,投资人输入密码,经办员录入证件名称、号码等,数据逐级传送总中心,总中心返回受理信息后,打印《代理基金开/销户申请书》,交投资人签字后,经办员签章,一联连同借记卡及有关证件交投资人,留存的复印件作另一联附件,作为会计档案,专夹保管,定期装订。 日终,总中心将基金销户信息传送登记中心。由登记中心验证该账户没有余额,且没有委托交易后,确认销户成功,并将确认信息传送总中心,总中心将确认信息传送分中心,分中心传送经办网点。 第十五条 代销基金凭证档案的管理 根据代销基金协议的有关规定,我行对代销基金凭证档案作如下管理: 一、代销基金凭证的分类 根据基金交易类型,代销基金凭证分为账户资料类凭证和交易申请类凭证。账户资料类凭证主要包括:基金客户资料登记表、代理基金开/销户申请书、代理基金(解)冻结申请书;交易申请类凭证主要包括:代理基金申/认购申请表、代理基金赎回申请表、非交易过户委托书、代理基金转换委托书、撤单委托书、代理基金转托管委托书。 二、代销凭证的保管期限 账户资料类凭证永久保管,交易申请类凭证保管15年。 三、代销凭证的保管 经办网点将代销凭证按代销基金种类进行分类,并逐日按照交易流水顺序排序,定期装订成册。 四、基金管理公司对其管理的基金代销凭证的调阅 基金管理公司如需查阅代销凭证档案,查阅人员须出具基金管理公司凭证档案查阅申请书、介绍信及其身份证件,经行长(主任)签字批准后方可查阅。 五、代销凭证档案的销毁 代销凭证档案销毁时,除应造具销毁清册,还应报基金管理公司同意,并由基金管理公司指定专人监销。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