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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10]13号
【颁布时间】 2010-01-14
【实施时间】 2010-0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7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4页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空港经济圈发展总体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五)创新招商模式,引进优质项目
  
  将杭州空港经济圈核心区(空港新城)的临空型招商项目,列入浙江省、杭州市的统一招商平台。建立空港经济投资备选项目库,供投资创业者选择、决策。积极加大招商力度,以“民”引“外”、以“外”引“外”,对于航空维修企业、机场员工宿舍、服务空港的休闲产业以及有利于培育空港经济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尤其是世界500强企业或知名跨国公司,要加大引进力度。对经认定的航空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孵化成果来评价和确定政策资源的享受条件。不断探索全新的招商服务体系,从工商税务注册、项目征占地到工程建设、劳务派遣和安全生产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全程服务。建立空港新城招商信息网络,积极召开投资说明会、恳谈会,上门招商、委托招商,实行引进项目领导联系督查制,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
  
  (六)注重规划先行,强调刚性控制
  
  重点做好省、市、区以及萧山机场公司相关规划与《杭州空港经济圈发展总体规划》的衔接,加强空港新城的空间结构与机场内部功能分区的协调,把临空经济纳入到杭州城市发展、杭州都市经济圈建设的大背景下科学定位、整体推进。在本规划指导下,逐步优化核心区(空港新城)与集聚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综合交通、电力、信息、给排水、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加强规划用地控制,科学引导杭州空港经济圈城乡空间结构调整、区域性基础设施布局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杭州空港经济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规划实施情况,并对本规划实施情况形成相应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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