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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16150亿元,增加322.63亿元,增长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3655.17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40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215亿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180亿元。加上中央转移支付1160.08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为17310.08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17310.08亿元,增加3018.53亿元,增长21.1%。其中: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14214.12亿元,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体育、教育等社会事业支出316.1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支出340亿元,地方教育支出180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由各级政府报同级人大审查批准。 汇总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收支,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18704.49亿元,增加369.45亿元,增长2%,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上年结转收入655.71亿元,可安排的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19360.2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19360.2亿元,增加3241.41亿元,增长20.1%。 2.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2010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以后还将逐步扩大。预计收取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421亿元,增加32.26亿元,增长8.3%。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9亿元,可安排的预算收入440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40亿元,其中: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20亿元,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支出183亿元,中央企业改革脱困补助支出120亿元,中央企业重大科技创新支出32亿元,中央企业重大节能减排支出30亿元,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支出30亿元,中央企业社会保障等支出5亿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10亿元,预留资金10亿元。 以上有关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2009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2010年全国预算(草案)》。 此外,国务院决定从2010年起试编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先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纳入预算编制范围。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建立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也将积极创造条件,逐步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待条件成熟时,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将由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报告。 三、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确保完成2010年预算 (一)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政策措施,密切跟踪政策的实施情况,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把握好政策实施的重点、力度和节奏,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注重运用财政资金和政策引导民间投资和消费,调动企业和居民等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配合,形成宏观调控合力。 (二)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进一步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完善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改革资源税制度。完善消费税和房产税制度。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制度。继续做好增值税转型工作,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各项措施。密切跟踪政府预算体系的运行情况,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试编工作。全面推进县级部门预算改革。继续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政府收支科目体系。研究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支持收入分配、金融体制和基础产品价格机制等其他改革。 (三)大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快修订预算法和注册会计师法。积极推动增值税法、车船税法等财税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提前编制预算,细化预算内容,减少代编预算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严格部门预算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完善预算支出执行责任制度,强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管理,健全当年预算编制与上年预算执行的有效衔接机制,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强化各类政府预算收支管理,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运行的全过程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重大财税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改进和加强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执行和资金管理,坚决查处违反财政预算法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的质量和效益。积极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机制和有效的问责机制。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积极推进预算公开,建立健全规范的预算公开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小金库”专项治理力度,研究建立防范“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财政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