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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努力增收节支。强化收入形势监测,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坚决制止和纠正越权减免税收,严厉打击利用假发票等手段偷骗税违法活动,努力完成财政收入预算。按照强化税收、清理收费的原则,严格非税收入管理,在全国范围内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保障“三农”、民生等重点支出需要,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标准装修。继续加强公务支出管理,深化公务卡管理改革。牢记“两个务必”,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反对大手大脚花钱和铺张浪费行为。 各位代表,完成2010年预算意义重大。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接受全国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虚心听取全国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圆满完成预算,为全面实现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和“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0年3月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国务院根据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作了修改。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全国财政收入68477亿元,完成预算的103.4%,比上年增长11.7%;加上调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5亿元,收入总量为68982亿元。全国财政支出75874亿元,完成预算的99.5%,比上年增长21.2%;加上地方财政结转资金2608亿元,支出总量为78482亿元。全国财政收支相抵,赤字95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收入3589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加上调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5亿元,收入总量为36401亿元;中央财政支出43901亿元(含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完成预算的100.1%。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7500亿元,与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数额持平。地方财政收入61202亿元(含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28621亿元);地方财政支出6059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608亿元;地方财政收支相抵,差额2000亿元,经国务院同意,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弥补。2009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为60237.68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62708.35亿元限额之内。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应对危机、迎难而上,取得显著成就的一年。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共中央确定的战略部署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认真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全面实施并不断丰富完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人民生活得到进一步改善。在此基础上,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完成了预算,结构性减税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财税改革稳步推进,财政管理逐步改善,全国人大预算决议的各项要求得到较好贯彻,国家财政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不够稳定,一次性、特殊性收入增加较多,部分税种没有完成预算;预算支出进度较慢,部分项目支出追加较多,有些预算资金没有及时发挥效益;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不够健全,转移支付制度不够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比例过高,地方资金配套压力较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基层财政仍比较困难;地方政府融资增加较多,财政风险不容忽视。这些问题应当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国务院提出的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全国财政收入73930亿元,比上年增长8%,调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亿元,全国财政收入总量为74030亿元;全国财政支出84530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全国财政收支相抵,差额10500亿元,比上年增加10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收入38060亿元,比上年增长6%,调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亿元,中央财政收入总量为38160亿元;中央财政支出46660亿元,比上年增长6.3%。在中央财政支出中,中央本级支出16049亿元,比上年增长5%;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30611亿元,比上年增长7%。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8500亿元,比上年增加1000亿元。中央财政国债余额限额71208.3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66481亿元,比上年增长8.6%;地方财政支出68481亿元,比上年增长13%。地方财政收支相抵,差额2000亿元,国务院同意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予以弥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