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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 为及时总结分析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医疗救治经验,指导做好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我司于2010年3月22日启动了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临床研究项目。经研究,决定在全国开展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临床资料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医政处组织相关人员,收集本辖区2009年9月1日-12月31日间实验室确诊甲型H1N1流感重症和危重症住院病例的病历复印件,集中组织填写《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临床研究项目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见附件1)。《调查表》公布在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医政管理栏目下,请自行下载使用。 各地务必于2010年4月30日前将本辖区所有符合条件病例的完整资料挂号快递至我司。每份病例完整资料应包括《调查表》和该病例所有病历复印件。 二、为了指导各地做好《调查表》填报工作,我司定于2010年4月8日(周四)下午2:00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各省(区、市)填写《调查表》人员进行培训。会议使用卫生系统内部视频会议网络,在卫生部机关五层视频会议室设主会场,各省(区、市)卫生厅局设分会场,请各地做好准备。 三、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医政处要成立专门项目组负责此次调查工作。项目组由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医政处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负责同志、省级甲型H1N1流感临床专家组专家、重症病例较多定点医院临床医师和卫生统计学专业人员组成。项目组实行双组长制度,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医政处同志作为行政组长,指定一名省级临床专家组专家作为专业组长。请将项目组长名单(见附件2)于2010年4月7日15时前报我司。 附件: 1.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临床研究项目调查表 2.省(区、市)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临床研究项目组组长名单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附件1 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临床研究项目方案 调查目的:调查中国大陆地区2009年实验室确诊甲型H1N1流感重症、危重症患者临床特征和预后 研究方法:整群抽样 入选标准: 1.人群:实验室确诊甲型H1N1流感重症和危重症住院患者(参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 2. 入院时间:2009年9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3.医院:收治甲型H1N1流感重症、危重症患者综合医院及传染病医院 排除标准: 1. 门、急诊治疗或居家治疗者 2. 转归记录不完整者 《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临床研究项目调查表》填写说明 1.本表的填写对象为贵院于2009年9月1日-12月31日所有因“确诊甲型H1N1流感重症或危重症”入院患者。诊断标准参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 2.如果病人转诊过不同医院,由最后一个出院或死亡所在医院填写。 3.表格填写示例: 1)□ 内填写相对应的数字代码,例如性别:□ 1.男 2.女,如患者为男性,则 □ 内填写1。 2)表格中 □ 数目多于实际有效数字时在所填数值前增补0,如4月,填为04月。 3)多选项目请在选项前的 □ 内画√。 4)如果未查,填写NA (Not available)。 4.“研究中心编码”暂不填;病例编码按照贵院病例入院时间的先后顺序编码:0001-9999。 5.注意表格下方的说明文字。 6.表格填写完成后将第1联(第2联由填写单位保存)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 收 邮编:100044 7.如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卫生部医政司或发邮件联系(mohh1n12009@gmail.com)。 《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临床研究项目调查表》 省份: 省(区、市) 单位名称: 医院 填表人姓名: 填表人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Email: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临床研究项目调查表 第一部分 患者一般资料和入院诊断 1. 患者一般资料 1.1 姓名: 1.2 性别:□ 1.男 2.女 1.3 出生日期:□□□□年□□月□□日 (如出生日期不详,实足年龄: 岁或 月(<12月者)) 1.4 民族:□1.汉族2.回族3.满族4.蒙古族5.藏族6.壮族 7.维吾尔族8.其他,具体民族 1.5 身份:□1.幼托儿童2.散居儿童3.学生4.教师5.保育保姆6.餐饮业 7.商业服务8.工人9.民工10.农民11.牧民12.渔(船)民13.干部职员 14.离退人员15.家务待业16.医务人员17.其他,具体填写 2. 基础疾病、个人史 2.1 基础疾病(注:“不清楚”是指有相应症状,但未能确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