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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此项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安全监管局、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等部门负责。 (六)推进资源性价格改革。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完善大用户直接购电输配电价标准。逐步建立规范的输配电价机制,加强对电网经营企业的成本监审,强化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机制。积极推进居民生活阶梯电价、阶梯水价改革,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政策。合理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将非农业供水分类由供居民、工业两类改为供城市、公共供水两类。根据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实际,适度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积极化解源头天然气价格调整后与销售价格之间形成的倒挂矛盾,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此项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郑州电监办、省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负责。 五、加快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步伐 围绕以城带乡、缩小城乡差距,以推进城镇化进程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总结推广试点的成功经验,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一)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总结推广城乡一体化试点的成功经验,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省辖市、县(市)因地制宜,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人口向中小城市、城镇集中的步伐,重点解决已经在城镇工作两年以上,就业、住房、收入相对稳定的进城农民落户问题,力求取得明显突破;开展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挂钩工作,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推广新郑市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改革的经验,整合城乡教育资源,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加快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开展重点县城新型城镇化试点。选择10-20个人口规模在10万人以上、城镇化水平较高、产业基础较好、经济实力较强、能够发展成为中等城市的县城,结合产业集聚区规划,重点围绕产业集聚区建设,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创新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户籍管理制度,促进人口聚集;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 以上两项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三)扎实推进新乡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抓紧制定出台试验区总体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加强对试验区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大对试验区工作的支持力度,着力破解城乡二元体制、产业发展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粮食安全与农民增收、农村城市化、可持续发展等五大难题,为全省统筹城乡发展提供思路、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四)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总结推广新乡市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土地节约和人口集聚。省安排资金,支持启动350个中心村推广示范工作,选择1000个村开展试点。 以上两项工作由省委农办会同省农业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民政厅、供销社、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 (五)积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推进21个县(市、区)试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理顺农保管理体制,健全新农保工作机构;落实省、市、县三级财政补贴资金,规范新农保基金管理,确保基础养老金的及时足额发放;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为争取国家第二批试点做好准备。 此项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编办、财政厅、公安厅等部门负责。 六、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围绕公共财政建设,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增强政府调控能力;推动城市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改革,进一步提高融资能力。 (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探索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编制省、省辖市、县(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增强政府调控能力,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关系。推进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机制建设,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到哪里,跟踪问效、绩效考评实施到哪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完善省与市县财政体制,促进产业集聚区和科学发展示范区发展。巩固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成果,完善乡财县管制度。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强化乡村正常运转的财力保障。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改革财政对事业单位的经费支持办法,结合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