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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加强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认真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全系统基本完成换发“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工作。出台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大力开展执法检查,在各省(区、市)工商局自查基础上,总局对部分省(区、市)工商局进行了执法检查抽查。认真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围绕工商业务工作,从廉政风险防控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得到加强。2009年,总局机关交流、选拔任用的39名司局级干部、161名处级干部、新录用14名公务员,通过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对以上干部逐一进行审核,负责任地出具意见,实施了有效监督。总局和各地工商机关制定了干部交流暂行办法、竞争上岗程序规定等一系列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 --财物监管工作取得实效。总局协调并会同财政部组织6个检查组,对各省(区、市)停征“两费”的政策落实、经费保障与市场建设遗留债务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工商专项补助经费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总局和各地工商机关扎实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总局强化了对重要工程项目及重大维修项目的监督。 --政务公开进一步深化,局务公开积极推进。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照已确立的工作流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商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受到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的充分肯定。总局在2009年10月底召开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务公开座谈会上做了经验介绍。积极推进局务公开,各级工商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形式,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涉及广大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和干部职工关心的重要问题和事项。 --大力推行电子政务,监督渠道进一步拓宽。通过机关门户网站和子网站,实时发布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商标等注册公告信息;大力推行企业名称网上查询、网上年检、网上注册,商标网上申请、网上查询等;继续运行总局注册大厅服务质量评价系统,全面运行总局机关办公系统,通过影声实时监控、限时办理、服务对象评价、效能监察等方式,实现了绩效考核、社会监督、实时监察。 (七)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稳步推进。 在2008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伯华局长“要根据新的情况,继续推行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并充实和扩展内容,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的要求,总局机关和全系统积极推行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总局制定下发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总局各司局和直属单位都制定了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各省(区、市)工商局也积极组织开展这项工作。目前,已有17个省(区、市)工商局全面开展了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其他省(区、市)工商局也积极组织,已在40个省局机关处(室)和137个地(市)级工商局开展试点。 这项工作是完善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创新,是工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亮点,得到中央纪委监察部多位领导同志的重视与肯定。同时,也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特别是去年以来,贺国强书记、何勇书记分别在视察河南省工商局、江苏省工商局、福建省厦门市工商局、甘肃省白银市工商局时,充分肯定了这项工作。 (八)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扎实推进。 总局党组和各级工商机关党组(党委)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工商行政管理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同步展开。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逢会必强调工商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督促总局机关各司局、地方各级工商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总局党组多次研究工商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总局其他领导认真履行政治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狠抓落实。省级工商局一把手普遍与各级工商机关主要负责人通过签订“责任状”等多种形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