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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保监发改[2010]169号
【颁布时间】 2010-02-23
【实施时间】 2010-0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6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报送《保险公司治理报告》的通知

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报送《公司治理报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第87条和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要求,于每年4月30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报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上一年度公司治理报告。
  
  二、公司治理报告应同时以书面和电子形式报送中国保监会,电子形式应同时以WORD和PDF格式报送至cg@circ.gov.cn邮箱。
  
  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设有董事会的外资保险公司,应当遵循《指引》和本《通知》的要求报送公司治理报告。
  
  附件:公司治理报告范本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公司治理报告范本)
  
  ××公司
  
  ××年度公司治理报告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报告时间:
  
  声明
  
  本报告于×年×月×日召开的公司第×届董事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就此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董事长:
  
  董事会秘书:
  
  公司印章
  
  年月日
  
  引言:
  
  公司概况:1、公司成立时间、性质、注册地、发起设立等基本情况。2、公司企业文化、经营理念。3、省级分公司数量及分布,报告期内的省级分公司的增减情况。4、报告期内业务经营情况,包括总资产、保费规模、利润、偿付能力等情况。
  
  1.制度建设
  
  1.1报告期内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修改时间
  
  修改原因
  
  主要内容
  
  表决情况
  
  核准情况
  
  备注
  
  
  
  
  
  
  
  
  
  
  
  
  
  
  
  
  
  
  
  
  
  
  
  
  
  
  
  
  
  
  
  
  
  
  
  
  
  
  
  
  
  
  
  
  
  
  
  
  
  
  
  
  
  
  
  
  
  
  
  
  
  
  
  
  
  
  
  
  
  
  
  说明:1、修改时间是指报告期内公司修改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做出的日期。
  
  2、修改原因包括相关监管制度发生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发生变更。
  
  3、章程修改内容较多的,公司应对相关内容进行提炼、归纳,简要列出主要修改内容。
  
  4、表决情况是指股东(大)会审议章程修正案时的表决结果,有投反对或弃权票的,请列出投弃权或反对票的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和比例(上市公司除外)。
  
  5、核准情况是指核准的时间和批复文号,如未获得核准的,请说明原因。
  
  6、备注中请填写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1.2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制定修改情况
  
  
  
  
  
  制定时间
  
  修改时间
  
  修改原因
  
  主要修改内容
  
  是否作为章程附件并报审批
  
  
  
  
  
  
  
  
  
  
  
  
  
  
  
  
  
  
  
  
  
  
  
  
  
  
  
  
  
  
  
  
  
  
  
  
  
  
  
  
  
  
  
  
  
  
  
  
  
  说明:1、制定时间是指公司审议通过议事规则的决议时间,三个议事规则分别制定的,请分别注明。
  
  2、修改时间是指报告期内的修改时间,报告期内多次修改的,请分别说明。
  
  3、修改内容较多的,请归纳总结,简要说明。多次修改的,请分别说明。
  
  1.3报告期内主要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
  
  
  
  
  
  制度名称
  
  制定或修改时间
  
  主要内容
  
  
  
  
  
  
  
  
  
  
  
  
  
  
  
  
  
  
  
  
  
  
  
  
  
  
  
  
  
  
  
  
  
  
  
  
  
  
  
  
  
  
  
  
  
  
  
  
  
  说明:主要管理制度是指公司治理方面的主要管理制度,并且不包括表1.1和表1.2中所提及的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等。
  
  2.股东及股权
  
  2.1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备注
  
  
  
  
  
  
  
  
  
  
  
  
  
  
  
  
  
  
  
  
  
  
  
  
  
  
  
  
  
  
  
  
  
  
  
  
  
  
  
  
  
  
  
  
  
  
  
  
  
  说明:1、上市公司仅填写报告期末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
  
  2、股份性质是指国有、民营或外资,其中国有控股的以国有论,民营控股的以民营论。
  
  3、备注主要说明该股东是发起人还是后续加入。
  
  4、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应在备注中特别说明。
  
  2.2报告期内公司股权变更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每股价格
  
  批准或报备案时间及文号
  
  备注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说明:1、上市公司仅统计持股报告期内5%以上股东的股权变更情况,包括股权转让、增资等。股权转让的,请在备注中说明受让方名称。
  
  2、报告期内,同一股东持股份额多次变更的,请在备注予以中说明。变更后的持股比例(数量)是指报告期内最后一次变更后的持股比例(数量)。
  
  3、批准时间是指股权变更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时间。报备案时间是指股权变更向监管机构报备的时间。
  
  4、备注说明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情况。
  
  2.3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担保、冻结、纠纷及诉讼情况
  
  
  
  
  
  股东
  
  名称
  
  担保
  
  冻结
  
  涉诉纠纷
  
  
  
  涉及股份额及占比
  
  担保
  
  情况
  
  涉及股份额及占比
  
  冻结情况
  
  涉及股份额及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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