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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 京地税企[2010]39号
【颁布时间】 2010-02-05
【实施时间】 2009-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4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减免税备案表
  
  
  
  
  
  提交人
  
  
  
  计算机代码
  
  
  
  
  
  税种
  
  减免税事项
  
  起止时间
  
  备案减免税额或比例
  
  
  
  
  
  
  
  
  
  
  
  
  
  
  
  
  
  
  
  
  
  
  
  
  
  
  
  
  
  
  
  
  
  
  
  
  
  
  
  
  
  
  
  减免税政策的执行情况:
  
   提交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减免税备案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1
  
  
  
  
  
  2
  
  
  
  
  
  3
  
  
  
  
  
  4
  
  
  
  
  
  5
  
  
  
  
  
  6
  
  
  
  
  
  7
  
  
  
  
  
  8
  
  
  
  
  
  声明:以上提供的情况及报送的材料真实可靠,本纳税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负责承担相应责任。
  
  
  
  经办人:
  
  纳税人(签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所长: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及《减免税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税务机关交纳税人作为收到备案材料的证明,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归档。
  
  附件4: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不予备案通知书
  
  编号:
  
   :
  
  你单位报送的减免税备案表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核,你单位申请的 项目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条件,不得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附件5:
  
  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备案明细表
  
  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
  
  
  
  
  
  被投资企业
  
  年度
  
  
  
  计算机代码
  
  名称
  
  当年新增投资额
  
  当年可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当年实际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结转以后年度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合计
  
  
  
  
  
  
  
  
  
  填表说明:
  
  1.被投资企业:是指创业投资企业所投资的符合条件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2.年度:是指汇算清缴所属年度。
  
  3.当年新增投资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当年对符合条件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新增加的投资额。
  
  年度已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后,当年可以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数额。年度已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年度已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后,当年可以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数额。
  
  5.当年实际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当年实际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数额,不得超过当年可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6.结转以后年度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当年未抵扣完、可结转以后年度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其数额等于当年可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去当年实际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附件6:
  
  企业购置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额备案明细表
  
  纳税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
  
  
  
  
  
  企业购置专用设备
  
  年度
  
  
  
  
  
  名称
  
  
  
  购置年度
  
  当年购置设备投资额
  
  当年可抵免的应纳税额
  
  当年实际抵免的应纳税额
  
  结转以后年度抵免的应纳税额
  
  
  
  
  
  
  
  
  
  
  
  
  
  
  
  
  
  
  
  
  
  
  
  
  
  
  
  
  
  
  
  
  
  
  
  
  
  
  
  
  
  
  
  
  
  
  
  
  
  
  
  
  
  
  
  
  
  
  
  
  
  
  
  
  
  
  
  
  
  
  
  
  
  合计
  
  
  
  
  
  
  
  
  
  填表说明:
  
  1.企业购置专用设备:是指企业当年所购买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
  
  2.年度:是指汇算清缴所属年度。
  
  投资额。投资额。
  
  4.当年可抵免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企业购置专用设备投资额。
  
  4.当年可抵免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企业购置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扣除以前年度已抵免应纳税额后,当年可以抵免应纳税额的数额。
  
  5.当年实际抵免的应纳税额:是指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当年实际抵免应纳税额的数额,不得超过当年可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6.结转以后年度抵免的应纳税额:是指企业当年未抵免完、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的应纳税额,其数额等于当年可抵免的应纳税额减去当年实际抵免的应纳税额。
  
  7.注:每项专用设备的抵免期限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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