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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推进“北疆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工程。持之以恒地抓好林业生态的保护与建设,大力增加森林碳汇。继续组织实施好国家林业生态重点工程,积极争取国家新增退耕还林项目,组织实施好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认真落实国家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延长实施期限的政策要求;继续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国家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协助国家有关部门编制并力争实施大兴安岭林区生态建设、经济转型规划。组织完成部分旗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不断强化工程管理,提高建设质量和成效。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加快国土绿化进程。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管理。加大林业产业扶持力度,不断壮大林产业龙头企业,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林业产业建设,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共赢。全面落实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制,加快沙地治理进程,在保护的前提下继续推进沙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林业生态建设布局,在呼伦贝尔、科尔沁、毛乌素沙地突出樟子松基地建设,在浑善达克沙地突出沙地榆基地建设,在沙漠周边突出锁边防护林建设,在河套平原、土默川平原突出农田林网建设,在阴山北麓严重风蚀沙化区突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在黄土丘陵区突出水土保持林建设。2010年完成林业生态建设任务1000万亩。 进一步强化草原生态的战略地位和作用,促进草原持续增绿、牧民持续增收。积极争取国家加大退牧还草等工程投资力度,不断优化投资结构,完善建设内容。继续落实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三项制度。从今年起,自治区将在草原生态退化比较严重区域,有计划地实施阶段性禁牧;在水土条件好的牧区,加快建设节水灌溉人工草牧场;在草场资源好的地区,推行划区轮牧补贴试点。在草原生态极度恶化地区,继续组织实施好现有的异地扶贫移民、边境生态移民和移民扩镇等项目。全面完成新一轮草原普查,认真做好牧区基本草原划定后续工作,积极开展半农半牧区基本草原划定工作,下功夫研究制定“十二五”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的专门规划。同时,加大草原执法力度,强化执法手段,坚决制止并严厉打击破坏草原的行为。完善草原监理、监测体系,积极探索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努力构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高度重视农牧交错地带的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快实施旱作农业示范工程。认真总结试点旗县经验,扩大试点范围,把生物措施、工程措施、技术措施、农机农艺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加强高产耐旱品种选育、示范、推广,努力探索增产与增收兼顾、种植业与养殖业结合、生产与生态双赢的技术路线及配套政策,促进旱作农业可持续发展。大面积推广保护性耕作。 (六)推进村镇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城乡建设布局、土地利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等规划工作。加快农村牧区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确保2013年底前基本解决农村牧区安全饮水问题。加快农村牧区公路网络建设,加大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力度,努力实现苏木乡镇通油路、嘎查村通公路目标,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机遇,全面提升农网可靠性和供电能力。加快农村牧区户用沼气建设步伐,搞好技术创新、维护管理和配套服务,今后3年内全区户用沼气达到70万户。支持农村牧区开发利用新能源,推进农林废弃物资源化、清洁化利用。坚持不懈地抓好农村牧区村容村貌整治工作,继续开展和扩大试点范围。促进农村牧区改圈、改厕、改灶,搞好农村牧区污水、垃圾处理,改善农村牧区环境卫生。把支持农牧民建房作为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建材下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支持农牧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引导农牧民建设富有地方特点、民族特色、传统风貌的安全节能环保型住房。积极发展农村牧区循环经济。 构建和完善“三个体系”。 (一)加强农牧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以推动农牧业产业发展为主线,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重点,优化整合和合理利用现有资源,用3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调的现代农牧业科研和技术推广体系。加强高校涉农学科的建设,加强农牧业学科领域领军人才的引进培养。积极争取国家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抓紧建设苏木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等公共服务机构。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制改革,积极发展多元化、社会化农技推广服务组织。启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特设岗位计划,鼓励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扎实推进农牧业科技入户工程,大力推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覆盖面,强化对农牧民的科技培训。2010年争取启动6-8个产业的创新平台、试验示范推广团队和技术服务组织。力争今年全区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