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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10]26号
【颁布时间】 2010-01-27
【实施时间】 2010-01-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8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的通知

[接上页]

  (2)本类型区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林产业经营使本区以常绿阔叶林为主的地带性植被大多转为针叶林,因而生态系统结构趋于简单,影响水源涵养能力。部分矿山的采矿活动和山地农业开发造成生态环境破坏。
  
  (3)区域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
  
  加强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保育,禁止砍伐天然林,对生态公益林逐步进行改造与建设,使其向常绿阔叶林演化,提高其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的功能;在确保维护水源涵养功能的前提下,按照森林生长与采伐利用的动态平衡和地力不断改善的原则,发展集约丰产的生态林业和高附加值林副产品加工业;加强对单一树种人工林建设的生态监管,对大规模林纸一体化项目及其造林基地建设要进行严格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推进环境友好的林业建设方式;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努力减少森林资源灾害性损失;加大火烧迹地、采伐迹地的造林和育林力度,加速林区生态环境的恢复和生态功能的提高;做好矿山开发的生态修复工作;严格限制林业以外的其他开发活动。
  
  3.山地自然生态恢复与维护和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类型
  
  (1)分布与生态环境特征
  
  全省共有山地自然生态恢复与维护和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7个,面积共计10695k㎡,占全省陆域总面积的8.8%。该类型生态功能区以水源涵养为主导生态功能,分布在汀江、永定河、中山河流域的河源山区,闽江中游主要支流古田溪、尤溪、大樟溪的河源区和闽东诸河的河源区,历史上曾经是重要林产业区,目前区内经济以农业为主,林业生产已不占重要地位。这些类型区多为土壤侵蚀和地质灾害敏感和高度敏感区,恢复山地森林生态系统对于提高区域水源涵养能力和防治土壤侵蚀及地质灾害具有重要意义。
  
  (2)本类型区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人类活动干扰强度大,由于历史上曾出现过度的砍伐森林,造成森林生态系统退化,生态功能明显降低;再加上矿产开发、不合理的粗放型的经济活动造成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与生态环境的破坏。
  
  (3)区域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
  
  在近中期限制用材林开发,控制林木资源消耗型项目建设,对林地严重退化的区域采取封禁和人工措施加强森林抚育,强化天然林保护,完善和优化山地森林生态系统,改善森林结构,提高水源涵养能力;进一步加大沼气池建设和推广力度,通过以沼、电、气、煤代柴,减少樵采对森林植被的破坏;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严格控制新开发耕地和园地,逐步把现有土层薄、自然坡度大(25°以上)的耕地和园地有计划地分期分批退耕退园还林;加大矿山开发的生态修复力度;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力度,鼓励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确保养殖废水达标排放,合理施用氮肥和磷肥,减轻土壤和水污染负荷,改善和恢复水体生态系统的自然净化能力。
  
  4.山地自然生态恢复与维护和土壤侵蚀控制生态功能区类型
  
  (1)分布与生态环境特征
  
  全省共有山地自然生态恢复与维护和土壤侵蚀控制生态功能区2个,面积共计4802k㎡,占全省陆域总面积的4.0%。该类型生态功能区以水土保持为主导生态功能,分布在闽东诸河中(上)游山地陡坡面和闽江中下游支流的中(上)游山地陡坡面上, 由于坡陡谷深,土层浅薄,加上降水量和降水强度大,多为土壤侵蚀和地质灾害敏感和高度敏感区,发生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的潜在危险很大。
  
  (2)本类型区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由于历史上曾出现森林的过度采伐,造成原始天然林演替成次生林,森林生态系统退化;近十几年来很多坡地被开垦为茶果园,引起新的大面积水土流失。
  
  (3)区域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
  
  严格控制用材林开发,加大区域内生态公益林保护力度,控制林木资源消耗型项目建设,对林地严重退化的区域采取封禁和人工措施加强森林抚育,大力发展沼气等农村新能源,减少樵采对森林植被的破坏,加速森林生态系统的恢复和生态功能的提高;控制耕地和园地的进一步扩大,逐步把现有土层薄、坡度大于25度的耕地和园地退耕退园还林;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办法,控制和治理坡地和茶果园水土流失。
  
  5.河谷盆地复合农林业生态功能区类型
  
  (1)分布与生态环境特征
  
  全省共有河谷盆地复合农林业生态功能区14个,面积共计19327k㎡,占全省陆域总面积的15.9%。该类型生态功能区以复合农林业为主导生态功能,分布在闽北、闽西各河流的盆谷地及其周围丘陵山地,农业生产条件优越,是福建中西部山区种植业集中发展区,也是多数县城和主要乡镇中心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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