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教委德[2010]23号
【颁布时间】 2010-06-18
【实施时间】 2010-06-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9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3页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委员会等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市未成年人暑期工作通知

[接上页]

  2.评审原则:根据独特的观察视角和符合年龄特点的表现形式为基本原则进行评选,鼓励表达自己真实感受和表现形式具有创意的作品。
  
  3.奖项设置: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根据组别,分别设学生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者若干名。
  
  4.奖励方式:
  
  (1)结集出书:以正式刊号汇编出版获奖作品。将获奖学生作品汇编成《“手·温暖2010”--全市中小学生“世博主题特别企划项目”暨“摄影-绘画作品征集比赛”优秀作品集》予以发表。
  
  (2)颁奖仪式:10月份举办“手·温暖2010”活动颁奖仪式,为获奖者颁发奖状、奖品和收录获奖作品的书籍。
  
  附:
  
  参赛作品介绍
  
  
  
  
  
  作品名称
  
  
  
  小伙伴团队负责人姓名
  
  
  
  
  
  所在学校
  
  
  
  所在班级
  
  
  
  
  
  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
  
  
  
  
  
  照片拍摄时间
  
  
  
  照片拍摄地点
  
  
  
  
  
  “照片-绘画作品”简介(150-200字)
  
  ①画面内容整体介绍,②其中手势手姿特定意味的介绍,③简要说明作品当时情境或背后故事
  
  
  
  
  
  
  
  
  
  
  
  
  
  
  
  
  
  
  
  
  
  
  
  
  
  
  
  
  
  
  
  
  
  
  
  
  
  
  
  
  
  
  
  
  
  
  
  附件10:
  
  2010年首届上海市学生暑期“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
  
  为丰富中小学生的暑期生活,营造“阳光体育与世博同行”的良好氛围,让青少年学生在暑期里体验阳光体育运动的乐趣,享受体育嘉年华带来的快乐,推进学校特色体育活动的创新和体育文化的发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共青团上海市委委托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组委会,于2010年7月13日在东方绿舟举办“2001年上海市学生暑期阳光体育嘉年华”活动。本项活动由上海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和东方绿舟--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承办,上海上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协办。
  
  本项嘉年华以“阳光体育、快乐精彩”为宗旨,以“运动、健康、活力、时尚、创新”为口号。共设置以下活动内容:
  
  1.“趣味团体争先赛”:龙舟赛和体能测试赛和世博定向越野;
  
  2.区县“阳光体育特色创新活动展示和评选”:由区县各推荐一个最受学生欢迎,反映区县特色的创新体育活动参加展示,让学生通过活动进行评选;
  
  3.“区县阳光体育活动展板”展示评比:由区县各提供一块90cm×120cm,反映各自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情况的展板参加展示和评选;
  
  4.“擂主挑战赛”:单指转篮球、颠足球、排球垫球、立定跳远、速度跳绳、耐力踢毽、转呼啦圈、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等学生体育技能特长的擂台赛;
  
  5.“嘉年华体育小记者”活动:现场进行体育摄影、动漫创作、活动小报编辑制作和评比;
  
  6.“阳光接力奔向世博”游戏:阳光伴我行、世博运输机、飞跃终点线、拼图游戏等体育游戏。
  
  本次嘉年华活动邀请本市各区县约1000名中小学生和教师参加。凡具有上海市正式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校学籍的学生,身体健康(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在了解活动方式内容的前提下征得家长同意,可在6月25日前到各区县教育局报名,经区县推荐后,组队参加本次嘉年华活动。本次嘉年华活动还邀请了部分玉树灾区的中小学生一起参加。
  
  本次嘉年华活动将根据各区县代表队参与活动情况和精神文明风貌,评选“最佳团队奖”、最受学生欢迎的“区县阳光体育特色活动项目奖”、“趣味团体争先赛”优胜奖、区县“优秀阳光体育活动展板”等团体类奖项,颁发奖状。对参加擂主挑战赛获得各单项第一名的学生,发给“项目大王”的荣誉证书和奖品;对在嘉年华活动和“体育小记者”活动中获得体育摄影、动漫创作和活动小报编辑成绩优良以上的学生发给获奖证书和奖品。对全部参加活动的学生和教师发给活动纪念证书。
  
  本次活动属社会公益性活动,所有经费不需学生负担。
  
  本次活动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负责“主办方意外伤害责任险”。
  
  附件11:
  
  开展上海市第六届红色经典小故事讲演活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央纪委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上海市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加强学校廉洁文化建设的推进办法》,结合上海2010年举办世博会,探索推进校园廉洁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守法、诚信、文明的现代合格公民,市纪委、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团市委、市文广局、中共杨浦区委等部门联合在全市中小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中开展“上海市第六届红色经典小故事讲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