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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备注栏“*”表示该项需要承办单位根据具体情况或竞赛题目要求配置。 2.一般要求仪器设备为近两年内的产品,并不指定品牌与型号,除赛题规定的专用设备外,其他为功能正常的通用设备即可。 3.设备数量以一个竞赛小组为单位计算,承办单位根据参赛组数准备。 “嵌入式电子产品设计与制作”项目参赛队自备工具清单
注:以上工具由参赛队自备,并经竞赛组委会审查认定后方可带入赛场。 2010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嵌入式电子产品设计与制作”项目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学校代表队名称,不使用其他组织、团体的名称;不接受跨学校组队报名。 2.参赛队组成:每支参赛队由参赛学校3名2010年在籍高职学生组成,性别和年级不限,包括队长1名。 3.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每个参赛队可配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经所在学校资格审查后确定。指导教师随选手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允许更换。 2. 在竞赛的规定时段内,允许1名指导教师以实名制持证进入赛场进行现场指导,指导的时间计入竞赛总用时,指导仅限于口头,不得动手操作,禁止将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带入赛场。如有违反此项规定的,该参赛队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3.指导教师应严格遵守赛场的规章制度,服从裁判,文明指导。 三、竞赛选手须知 1.竞赛选手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和工艺准则,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选手凭证进入赛场,在赛场内操作期间应当始终佩带参赛凭证以备检查。 3.参赛选手进入赛场,不允许携带任何书籍和其他纸质资料(相关技术资料的电子文档由组委会提供),不许携带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如u盘)。竞赛承办单位提供计算机以及应用软件(局域网,不允许上外网,电脑的usb接口贴封条,选手在竞赛期间不得复制文件)。 4.各参赛队应在竞赛开始前一天规定的时间段进入赛场熟悉环境,但不得动手操作任何设备。 5.各参赛队应在竞赛规定时间入场,入场后与赛场工作人员共同确认操作条件及设备状况,确认材料、工具等状况。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操作,各参赛队自行决定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在指定赛位上完成竞赛项目,严禁作弊行为。 6.竞赛过程中,允许参赛队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则,接受指导教师指导,参赛选手可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指导,接受指导的时间计入竞赛总用时。 7.因严重操作失误或安全事故不能进行比赛的(例如因所设计的电路板发生短路导致赛场断电的、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的),现场裁判员有权中止该队比赛。 8.在比赛期间,选手的食品、饮水等由赛场统一提供。选手休息、饮食或如厕时间均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9.凡在竞赛期间提前离开赛场的选手,竞赛期内不得返回赛场。 10.各参赛队的队员负责与元件库管理员联系,各队领取的元器件数量将作为成本核算的依据。 11.为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工作风格,在竞赛期间,选手应当注意保持工作环境及设备摆放符合企业生产“5s”的原则,如果过于脏乱,裁判员有权酌情扣分。 12.在比赛中如遇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经裁判确认后,可向裁判长申请补足排除故障的时间。 13.参赛队欲提前结束比赛,应向现场裁判员举手示意,由现场裁判员记录比赛终止时间,比赛终止后,不得再进行任何与比赛有关的操作。 14.每个参赛组提交文件给裁判组。参赛队除提交编写的电子文档(竞赛规定的设计文件与报告)外,应提交竞赛的作品实物。获得答辩资格的参赛队按答辩程序进行口头答辩。 15.各队完成的全部文件存放在指定文件夹中,提交的电子文件采用统一命名规则,不得以其它名称命名电子文件(祥见竞赛题目里的规范和要求)。因保密要求,在全部文件中不得出现单位名称、设计者姓名;电子文件名称如不符合命名规则,体现单位信息与编号信息的,该队竞赛成绩将被取消。 16.各竞赛队按照赛题要求提交竞赛成果,禁止在竞赛成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记号。 17.竞赛操作结束后,参赛队要确认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裁判员在比赛结果的规定位置做标记,并与参赛队一起签字确认。离开赛场前,参赛队须将竞赛现场恢复到初始状态,并经裁判员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