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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京政发[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3-18
【实施时间】 2010-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0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页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的通知

[接上页]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28.健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首都环境秩序。
  
  牵头领导:黄卫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人、市编办黄强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29.规范夜景照明、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架空线等管理,着力改善老旧小区、街巷胡同、平房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居住环境。
  
  牵头领导:黄卫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市政市容委陈永、市农委王孝东、各区县区县长、天安门地区管委会王“荣、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张伯旭、西客站管委会武高山、中关村管委会郭洪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30.推动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研究引入第三方监理机制,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牵头领导:陈刚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社会办宋贵伦、市民政局吴世民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31.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互联网宽带接入标准,大力发展3g网络。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32.完善城市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提高网格化管理水平。
  
  牵头领导:黄卫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市政市容委陈永
  
  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33.建立城市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基层应急管理,高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能力。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孙康林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六、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
  
  134.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探索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台,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35.继续实施大学生村官和社工计划,保持全市大学生村官队伍的动态平衡,继面向高校毕业生和合同期满“村官”招聘社区工作者;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和见习制度,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到年底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不低于95%,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全部就业。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市教委刘利民、市社会办宋贵伦、民政局吴世民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36.开发多种形式的公益性岗位,帮助9万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动态除零就业家庭。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37.将高失业率地区就业倾斜政策延伸到生态涵养发展区,深化城乡就业协作,立纯农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制度,帮助7万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市农委王孝东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38.统筹城乡职业培训体系,鼓励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加快主导产业、新兴产业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39.培训家政服务、医院护理和养老护理专门服务人才2万人。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40.研究整合“新农合”、城镇“一老一小”、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推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一体化。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保障水平,实现人均基本筹资达到520元。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卫生局方来英、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市农委王孝东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41.完善医保惠民政策,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水平,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42.深化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将区县公费医疗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43.全面推广“社会保障卡”,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
  
  协办单位:市卫生局、各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44.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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