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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07.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快推动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进一步推进宗教房产落实政策工作。 牵头领导: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委(市宗教局)申建军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208.发挥合作交流机制作用,促进京港、京澳、京台多领域合作,鼓励华侨华人参与首都建设。 牵头领导: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市政府外办赵会民、市台办马玉萍、市政府侨办李印泽、市投资促进局张吉福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209.认真落实人口计生工作各项政策,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口计生委邓行舟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210.切实维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妇联赵津芳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211.加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研究,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212.完善助残服务体系,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发展残疾人事业。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残联齐静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213.加强国防教育和后备力量建设,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和军民共建活动,做好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和退役士兵就业服务。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214.按照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强基层的要求,做好重大决策与重大项目信访评估,建立矛盾化解联动机制,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 牵头领导:刘敬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信访办薄钢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215.健全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加大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有限空间作业、地下经营空间、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安全监管局张家明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委、市文化局、市市政市容委、市水务局、市体育局、市广电局、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市质监局、市民防局、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北京铁路局、华北电监局、市通信管理局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216.完善首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科技创安工程建设,大力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切实维护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牵头领导:刘敬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公安局傅政华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217.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孙康林 协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218.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孙康林 协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219.坚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制度,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孙康林 协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九、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220.认真落实区县领导大接访制度,加强改进信访工作,不断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 牵头领导:刘敬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信访办薄钢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221.落实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优化结构、理顺关系,着力解决在具体事情上部门间职责不清、合力不够等问题。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编办黄强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222.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完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监察局张厚崑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223.认真总结《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落实情况,做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牵头领导:刘敬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政府法制办周继东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224.以责任追究为保障,推行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研究拟定公务员基本称职、不称职考核标准;加强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工作作风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