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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京政发[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3-18
【实施时间】 2010-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0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的通知

[接上页]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01.启动山区500公里主线、400公里支线道路建设。
  
  牵头领导:黄卫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刘小明、市农委王孝东、相关区县区县长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02.完成5000名山区农民搬迁任务。
  
  牵头领导: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03.加快落实沟域发展规划,制定促进扶持政策,抓好7条沟域的国际招标,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沟域经济发展。
  
  牵头领导: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04.大力培育生态服务型经济,继续推动区县合作产业共建基地建设,支持煤矿、非煤矿山关停地区替代产业发展,做好人口疏解、农民转移就业工作,引导先进生产要素向生态涵养发展区转移。
  
  牵头领导: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市发展改革委张工、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市民政局吴世民、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05.搞好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强废弃矿山综合治理,推进宜林荒山绿化和低效生态林改造,不断提高生态建设水平。
  
  牵头领导: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董瑞龙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五、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
  
  106.着力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地面公交为主体、多种交通方式协调运转的绿色出行系统,力争公交出行比例达到40%。
  
  牵头领导:黄卫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刘小明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07.积极推进12条轨道交通建设,力争亦庄线、大兴线以及房山线、昌平线、顺义线一期建成通车,运营总里程超过300公里,提高既有线路运力和安全服务水平。
  
  牵头领导:陈刚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重大项目办许健、市规划委黄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交通委刘小明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08.优化调整公交线路,扩大公交专用道系统,加快综合客运枢纽、公交场站和交通集散配套工程建设,完成蒲黄榆路等4条城市快速路建设任务,全面启动重点镇的高速公路联络线建设。
  
  牵头领导:黄卫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刘小明、市公安局傅政华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09.落实第七阶段缓解市区交通拥堵措施,抓好停车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深入整顿停车秩序。
  
  牵头领导:黄卫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刘小明、市公安局傅政华、市发展改革委张工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10.建立交通运行协调指挥中心,完善地面公交智能调度系统,提高交通运行综合协调指挥和应急保障能力。
  
  牵头领导:黄卫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刘小明、市公安局傅政华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11.坚持“增能力、调结构、促减量”,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牵头领导:黄卫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市政市容委陈永、市商务委卢彦、各区县区县长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12.做好大型生活垃圾循环经济园区选址规划。
  
  牵头领导:陈刚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规划委黄艳、市市政市容委陈永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13.加快推进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推行餐厨、果蔬、园林垃圾资源化处理,完善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开展生活垃圾“零废弃”管理试点,加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
  
  牵头领导:黄卫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市政市容委陈永、市园林绿化局董瑞龙、相关区县区县长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14.健全管理体制,探索垃圾收费改革。
  
  牵头领导:黄卫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市政市容委陈永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15.强化对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涉源单位的监管。
  
  牵头领导:黄卫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环保局陈添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16.对北小河、吴家村、酒仙桥、清河四座污水处理厂实施升级改造。开工建设垡头、沙河、东坝等污水处理厂。推进高碑店、小红门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年底前力争开工建设。推进五里坨、定福庄、郑王坟污水处理厂建设。
  
  牵头领导: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水务局程静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昌平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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