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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京政发[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3-18
【实施时间】 2010-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0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的通知

[接上页]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科委闫傲霜、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
  
  协办单位:中关村管委会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43.大力支持中科院北京分院建设,共同遴选一批重大科技合作项目并进行试推。吸引更多的重要企业在北京建设研发中心,力争新认定30家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统筹全市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配套工作,加强与国家重大专项办公室联系,做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对接工作。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科委闫傲霜、市发展改革委张工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市国土局、中关村管委会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44.加强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新增25亿元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促使4500家科技企业享受到研发实验服务,服务收入达到5亿元。推动“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建设,实施科技振兴产业工程和科技支撑工程。支持产业技术联盟等新型产业组织发展,努力在重大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科委闫傲霜、中关村管委会郭洪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45.制定实施创新型企业“十百千计划”,在中关村培育和成长出一批十亿元、百亿元、千亿元的创新型企业。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中关村管委会郭洪、市科委闫傲霜、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市发展改革委张工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46.加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力度,健全项目跟踪和筛选机制,整合政府产业投资,以5年不少于100亿元的规模,集中支持一批成长性好的企业以及龙芯、绿色印刷、一类新药等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科委闫傲霜、市发展改革委张工、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市财政局杨晓超、中关村管委会郭洪、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张伯旭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47.加快形成由企业家、金融家、科学家、政府官员紧密联系、相互协调的机制,发挥中关村企业家顾问委员会参谋和支持作用,举办中关村科技沙龙系列活动。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中关村管委会郭洪、市发展改革委张工、市科委闫傲霜、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48.加大政府采购中关村示范区自主创新产品力度,全年完成40亿元采购任务。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财政局杨晓超、市发展改革委张工
  
  协办单位:中关村管委会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49.深化科技金融创新,支持场外交易市场建设,积极争取更多企业上市融资,打造“中关村”板块。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聚集发展并发挥作用,逐步完善覆盖技术创新全过程的金融服务体系。
  
  牵头领导:吉林、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金融局王红、中关村管委会郭洪
  
  协办单位:北京证监局、北京银监局、北京保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50.深入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推动专利权交易。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知识产权局刘振刚、市财政局杨晓超、市金融局王红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51.制定并实施吸引高端人才的政策,吸引和集聚更多高端人才到中关村创业。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
  
  协办单位:中关村管委会、市科委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52.建立创业孵化机制,推进各类市场化、专业化的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营造有利于科技型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制定颁布全市孵化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认定10家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专业孵化基地;新认定5家市级大学科技园;向国家部委推荐认定一批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和孵化器。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科委闫傲霜、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
  
  协办单位: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中关村管委会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53.推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兴区行政资源整合,理顺管理体制,拓展发展空间。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编办黄强、市民政局吴世民、市发展改革委张工、市国土局魏成林、市规划委黄艳、大兴区政府李长友、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张伯旭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54.抓好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批重大项目,培育数字显示、移动通信、新能源等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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