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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注: 1、根据各地市实际监管的需要,可将地市和县区分解成第四级网络--地市级渔船动态监管信息中心和第五级网络--县区级渔船动态监管信息中心。 2、乡镇和村社一级可以采用海区、省或市级建设的web渔船动态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属地船舶的监管、服务。 图1 系统网络结构图(略) 渔船动态监管信息平台采用c/s+b/s网络构架。客户端监控软件采用c/s结构,渔船动态监管信息中心管理软件采用b/s结构。如见图2所示: 图2 系统网络拓扑图(略) 各级渔船动态监管信息中心间传输链路采用渔业专网或者租用专线的方式。 各级渔船动态监管信息中心机房建设符合国家计算机机房设计和建设标准的要求。 2)海区级及省、市级管理要求: 海区级、省级、市级渔船动态监管信息中心是渔船动态监管服务的数据中心和指挥、协调中心,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各自具体职责,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对应的管理规定,确保系统能够持续稳定运行,为渔船动态监管提供不间断服务。 3)县(区)级管理要求: 县(区)渔船动态监管信息中心是渔船动态监管服务的日常工作和船舶遇险救助的值守中心,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各自具体职责,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对应的管理规定,确保系统能够持续稳定运行,为渔船动态监管和遇险救助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 4)系统运维管理要求: 各级渔船动态监管信息中心需根据各自不同的工作职能和服务权限,制定适合自身的系统运行管理要求,运行管理要求必须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及其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运行管理包括:系统的运行、日常维护管理及其他与之相关的工作。 2.5系统主要性能指标要求 1) 海图数据:符合iho s57标准要求的官方电子海图。 2) 海图显示:海图显示符合iho s52标准显示要求,ais目标显示应符合iho s52标准的要求其它船舶。 3) 系统容量:监控中心系统服务端可以同时处理船舶动态位置数据的能力不少于5000条/秒。国家级、海区级客户端软件支持大于50,000艘船舶的同时在线显示、省级客户端软件支持大于30,000艘船舶的同时在线显示、市级客户端软件支持大于20,000艘船舶的同时在线显示、县区及客户端软件支持大于10,000艘船舶的同时在线显示。 4) 海图刷新速度:采用c/s结构的客户端监控软件应在20000艘船舶同时在线显示情况下海图刷新速度不大于2秒钟;采用b/s结构的web gis在10000艘船舶同时在线显示情况下,通过2m专线接入时海图刷新速度不大于2秒钟。 5)渔业图层:可作为单独图层进行显示,支持选择性显示官方最新出版的渔区图、中韩渔业协定、中日渔业协定、中越渔业协定、长江口渔业管理区等图层。 6) 数据存储要求:数据库存储船舶动态数据时间不少于6个月,静态数据可以永久保存。 7) 用户数量:每服务器支持不少于500个客户端用户的同时接入。 8) 位置处理时间:不大于1s。 9) 调位时间: 符合所调船位各通信系统的技术指标要求。 10)报警消息的接收:接收平台间转发的报警消息时间不大于3秒钟。 11) 系统内轨迹回放下载时间:监控客户端软件从监控中心数据库下载8小时内20000个位置信息时间不大于60秒。 12) 轨迹回放时间:单船轨迹回放的时间不少于30天,区域船舶回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 13) 多目标融合要求: a) 支持ais目标按照iho s52标准要求显示(b类按照蓝色显示,rgb值非别为0,0,64),卫星终端显示采用ais目标三角形内切圆(如无ais可以单独以圆形显示,红色代表北斗卫星终端、蓝色代表海事卫星终端),雷达目标按照矩形显示(显示方式为:ais目标三角形作为雷达目标矩形的内接三角形),公众移动通信目标采用菱形表示(显示方式为:菱形为雷达目标矩形的外接菱形),如图3所示,其它目标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扩展显示。 图3 多目标融合示意图(略) b) 还可以采用位图的方式显示目标船舶,通过设置船舶显示的标签内容来进行多目标融合,船舶显示标签应通过可选择性的显示船舶安装的所有终端类型、终端id和报位终端类型等内容。 3.平台总体框架 国家渔船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平台是多级中心结构,国家级数据中心作为宏观管理机构监管全国渔船动态数据,并对接入系统的数据中心鉴权认证。省/市级数据中心为渔船动态监管信息管理平台的基本单元,负责接入数据源,省市级用户接入功能;海区级作为省级渔船动态监管信息系统数据的存储、备份中心和信息交换中心,海区级用户接入功能。如图4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