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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渔[2010]95号
【颁布时间】 2010-08-30
【实施时间】 2010-08-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01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渔船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平台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省级数据库采用1+1热备的方式进行在线数据存储,采用磁盘阵列柜作为在线数据备份,根据管理需要也可以增加磁带库作为离线数据备份。
  市级数据库采用单机数据库或者根据管理需要增配为1+1热备的存储方式,也可以配置磁盘阵列柜作为在线备份。
  图6 数据库存储、备份方式(略)
  渔船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平台的数据管理模式可分为两种,即:数据集中模式和数据交换模式。数据集中模式是指整个应用系统采用b/s架构,省级以下渔船动态监管系统采用网络直报方式进行业务操作和信息共享,渔船监管业务数据和船舶基本信息数据全部保存在省级数据中心,也可以同步保存至海区级数据中心,而地市及以下各级渔船动态监管部门不保存相关的业务数据和船舶基本信息数据。
  数据交换模式是指在县区及以下渔业部门独立安装使用的渔船动态监控客户端软件基础之上,依据各种数据接口标准通过集成平台实现对分布式数据的收集、汇总和共享,县区级渔业部门的应用系统中都保存有自己的数据,省级、地市级数据中心只是存放了属地范围内用于数据汇总分析和数据交换共享的数据。海区级作为区域集中存储的数据中心,并可以作为国家级数据的存储和管理中心。
  各地渔船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可根据本地实际条件,选择采用数据集中模式或数据交换模式,也可采用两种模式相结合的方式。
  
  
4.应用集成中间件平台
4.1 技术体系
   
 应用集成中间件平台应采用消息机制,基于消息中间件的方式进行交互,采用成熟的技术框架,并符合xml技术或websevice数据传输格式规范。
  渔船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可选择c/s或b/s设计模式,而海区和省级数据管理中心的各种数据查询、联机分析系统主要采用b/s设计架构。
  4.2 信息交换中心
  海区级或者省级作为渔船动态监管信息的交换中心,采用webservice技术,它主要是完成同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平台的数据库以及各种同构和异构系统间消息的传输、转换、过滤与路由等,通过服务总线和服务或流管理器来连接服务和提供服务请求的路径。在消息交换服务总线上再增加服务注册中心,以及系统运行监控系统(monitor),与业务系统连接的适配器,就构成了以消息为基础,以面向服务为导向的渔业信息系统网络平台接口模型,从而实现对新建信息系统与其他已建的异构系统集成。
  海区级或者省级渔船动态监管信息的交换中心与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平台数据库的信息交换需按照已建的渔政管理指挥系统平台数据库提供的接口协议实现。
  4.2.1信息交换中心技术要求
  1) 系统具备跨平台性和开放性。支持hp-ux、ibm aix、sun solaris、windows nt/2k/2003、linux等主流操作系统平台。支持多种网络环境,如以太网、ddn、帧中继、拨号网络等,并对传输效率提供优化。
  2) 支持可靠的跨网络数据传输。通过把消息保存在可靠队列(磁盘文件)中来保障“可靠传输”,并在传输中具有断点续传功能,能够应对网络故障、机器故障,保障消息一次传输、可靠到达。
  3) 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保证传输系统的高效性。支持消息传输优先级,支持消息传输自动数据压缩解压。支持网络连接的多路复用,即多个应用可以通过一条连接收发消息数据。支持消息生命周期管理。可以设定消息生命周期,及时清除失效消息,防止失效消息占用资源。支持传输流量控制,根据网络流量调整发送速率,防止网络拥塞。
  4) 支持网络传输的安全性。支持节点间合法性检查。支持通讯数据的自动加解密处理。支持第三方安全机制。可以外挂加密算法和与pki产品的结合使用。
  5) 支持消息点对点(p2p )通讯方式和订阅/发布(pub/sub)通讯方式。
  6) 必须支持数据包和文件两种消息的类型。并支持大数据包、大文件(>2gb)的传输。
  7) 必须支持树型拓扑结构和网状拓扑结构的网络环境。
  8) 支持应用节点间常连接和动态连接方式。
  9) 支持事件功能。事件提供了对关心的异常和系统状态的处理。如消息事件、连接事件、应用事件等等。
  10) 支持jms。支持通过jms,进行消息的发送与接收。
  11)系统具有高可靠性,高可伸缩性和高可用性。支持动态增加应用节点。在原业务系统不停机的情况下,必须支持动态增加应用节点。必须支持服务节点的集群,当服务中心业务量增加时,可以通过多台机器形成集群共同承担服务处理工作。提供多种负载均衡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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