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1)职业康复评定 伤后4-7周,进行职业调查、就业意愿评估、工作需求分析、功能性能力评估、现场工作分析评估。 (2) 职业康复方法 ①伤后4-7周进行职业咨询、小组治疗、部分工作模拟训练。 ②伤后12周,可增加就业选配、工作强化训练、工作适应与调整等。 4.社会康复 (1)社会康复评定 伤后应激障碍评估、生存质量评价、社区独立生活技能评价、社会功能评价。 (2)社会康复 主要采用个案管理的方式进行,由个案管理员(社会工作者或康复治疗师)对地震伤员提供由入院开始直至回归工作岗位或社区生活的全程个案服务。 ①家庭康复技巧指导:一般在伤员出院前制订,根据伤员的实际情况,给予出院后的家庭康复计划和具体技术的指导。其有别于在康复机构中由专业人员实施的康复计划及技术。 ②工作安置协调指导:在伤员能够返回工作岗位前,对伤员原工作场所包括工作环境、岗位安排、同事关系等进行评估、协调,为伤员重返工作岗位做准备,在出院后继续跟进,直至其适应工作岗位,或在伤员重返工作岗位后的2-3周内到其工作场所给予指导,协助其适应工作岗位。 (四)康复出院标准。 生命体征平稳,病情稳定,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已达到康复住院时限,可以回归家庭和社会并进行家庭训练。 2. 功能障碍经综合康复治疗达到预期目标。 3. 无严重并发症或并发症已控制。 四、截肢患者的康复 (一)康复介入时机。 由于地震导致截肢手术,应于术后早期康复介入。 (二)康复介入标准。 1.上、下肢截肢术后,伤口愈合1周,生命体征稳定,无严重感染及出血征象。 2.截肢术后存在不良残端(包括畸形、瘢痕、神经瘤、感染窦道),影响假肢装配,需进行手术治疗者。 (三)康复原则与方法。 1.临床常规治疗 (1)残端处理:药物治疗、换药、加压包扎或压力肢套应用等。 (2)有残肢疼痛者可给予镇痛药物或局部封闭治疗。 (3)不良残肢处理:影响假肢装配使用者需行残端成形手术或神经瘤的晚期切除术。 2.常见并发症处理 (1)髋关节屈曲外展畸形:术后石膏绷带或矫形器固定、良肢位摆放。 (2)膝关节屈曲挛缩畸形:逐渐伸直位石膏或矫形器固定,必要时手术治疗。 (3)慢性骨髓炎:换药、药物冲洗、物理因子治疗,必要时手术治疗。 (4)神经痛:物理因子治疗、局部封闭治疗,必要时手术治疗。 (5)幻肢痛:止痛药物应用、物理因子治疗、局部封闭治疗,心理治疗。 3.临床康复 (1)功能评定 康复介入后5天内进行初期评定,住院期间根据功能变化情况可进行一次中期评定,出院前进行末期评定。评定项目如下: ①躯体功能评定。肌力评价、关节活动度评价、感觉评价、肢体形态评价、疼痛评价、平衡评价,步态分析、日常生活活动评价、辅助器具适配性评价等。 ②精神心理评定。人格评价、情绪评价等。 (2)康复治疗 根据截肢部位进行选择相应治疗。 ①物理治疗 运动治疗:残肢被动运动、关节松动、牵伸、主动运动、肌力及耐力训练,残端负重训练、感觉训练,平衡与协调训练等。 上肢截肢还包括上肢协调运动训练、假肢穿戴与使用训练等;下肢截肢还包括渐进负重训练、过渡假肢站立负重训练、减重步行训练,穿戴假肢步行训练、平衡训练、步态训练、有氧训练等。 理疗:用于截肢残端的消炎、消肿、镇痛、预防瘢痕和组织粘连等。 残端肿胀:选用冰敷法、气压治疗、超短波疗法等。 残端伤口感染:选用超短波疗法、紫外线疗法、电磁波治疗等。 残端疼痛:经皮神经电刺激、调制中频电疗法、微波疗法等。 残端瘢痕:超声波疗法、音频电疗法、蜡疗法等。 预防残肢肌萎缩:神经肌肉电刺激、肌电生物反馈疗法等。 水疗: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可进行水中运动治疗。 ②作业治疗: 肢体功能训练、手功能训练、假肢使用训练、日常生活活动训练、家务劳动训练、感觉训练、功能性作业活动训练等。 ③中医康复治疗:针刺疗法、推拿治疗。 ④心理治疗:心理支持、心理适应训练、情绪调适等。 ⑤康复工程 假肢装配:上肢截肢患者根据截肢部位、残肢状况予以安装机械假肢、肌电假肢、假手等;下肢截肢患者伤口愈合后即安装临时假肢,残肢塑形后更换为永久假肢,有条件者可术后即使用硬性敷料。 其他辅助技术:根据功能状况需要,上肢截肢患者可配置不同类型自助具、压力肢套,下肢截肢可根据功能障碍情况选择配置压力肢套、轮椅、助行架、腋杖、肘杖、手杖、座便器、洗澡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