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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康复护理规范 (1)康复护理评估 残肢皮肤状况(残端有无肿胀、创面愈合情况、皮温、血运、感觉等)评定,对伤病知识掌握程度的评定。 (2)康复护理 ①体位护理:保持残肢适合体位,如膝上截肢,患侧髋关节伸直、髋部外侧加垫软枕以防止髋屈曲外展;膝下截肢,膝关节应伸直等。 ②残肢护理:残肢皮肤、幻肢痛及相关症状的护理与指导。 ③饮食指导:控制体重,防止身体过胖或过瘦影响假肢接受腔的适配性。 ④康复延伸治疗:根据假肢矫形师和康复治疗师的意见,监督和指导患者在病房内选择性进行残肢负重、假肢穿戴、步行等延续性训练。 ⑤并发症的护理:预防继发性损伤(如摔伤、烫伤等)、废用综合征、下肢静脉血栓、残肢肿胀、疼痛、脂肪沉积、各类感染、心血管疾病等。 (3)心理护理、家庭康复指导。 5.社会康复 主要采用个案管理的方式进行,由个案管理员(社会工作者或康复治疗师)对伤员提供由入院开始直至回归工作岗位或社区生活的全程个案服务。 (1)康复辅导。 (2)社区资源使用指导。 (3)家庭康复技巧指导。 (4)家居环境无障碍改造指导:作业治疗师或康复工程师提供咨询或指导,根据伤员的身体功能,对其家居和周围环境进行适当改造,尽量消除家居和社区生活的障碍。 (四)康复出院标准。 生命体征平稳,假肢(指、趾)安装完成,经评价可以回归家庭与社会,并符合以下条件: (1) 能够独立完成假肢的穿戴和正常使用,并达到预期康复目标。 (2)残端塑形良好,皮肤无破溃及感染。 五、脑外伤康复 (一)康复介入时机。 经急性期临床药物和/或手术治疗一段时间(轻型颅脑损伤2-4周,中型4-6周,重型或特重型6-8周)后。 (二)康复介入标准。 生命体征相对稳定,仍有持续性神经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影响生活自理及回归家庭、社会,并符合下列条件者: 1.神经学症状不继续加重,脑水肿、颅内高压等已消除; 2.未出现新的需手术处理的病情变化; 3.脑脊液外引流管已拔除或脑室-腹腔引流管通畅,无脑脊液漏; 4.无其他重要脏器严重功能障碍; 5.CT等影像学检查未见病变进行性发展; 6.无严重感染、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 (三)康复原则与方法。 1.原则 (1)脑外伤的康复越早进行越好,从急性期到恢复期贯彻始终,甚至终身。 (2)积极的康复治疗可有效地预防并发症,减轻残疾,最大程度地恢复功能。 (3)注意介入的时机和介入方式。 (4)不同的病人需要设定不同的康复目标(包括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 (5)康复过程中注意病情变化,同时考虑安全问题。 (6)除了专业的康复治疗人员参与以外,还需要家属、陪护、社会相关人员的共同参与。 2.方法 (1)首先由康复人员进行全面的评定,包括躯体功能、精神心理、言语吞咽功能的评定,详细了解病人的功能障碍情况,制定康复方案和目标,并判断预后。 (2)意识障碍的康复:可通过药物、高压氧等治疗促进病人意识的恢复,家属应积极配合进行亲情唤醒。 (3)心理障碍的康复:由专业的心理治疗人员或在他们的指导下进行。 (4)认知障碍的康复:中重度脑外伤病人常合并有记忆力、注意力、定向力、计算力等损害,可以通过药物、高压氧治疗以及认知功能训练进行康复,需要家属积极配合。 (5)语言障碍的康复:包括语言表达、理解、阅读、书写能力的下降,通常由言语治疗师进行言语训练,家属和陪护需要积极同病人进行言语交流。 (6)构音和吞咽障碍的康复:评价其严重程度,确定病人的进食方式,必要时保留胃管,由专业人员进行训练,家属在指导下喂食,补充足够的营养,防止误吸或窒息的发生。 (7)运动障碍的康复:由运动治疗师、作业治疗师进行关节活动、起坐、站立、步行等训练,并指导家属或陪护帮助训练,但需要考虑到病人的病情、体力、心肺功能等情况,同时注意安全,防止摔倒、骨折等意外。 (8)大小便功能障碍的康复:确定病因,针对病因进行治疗,选择合适的排便和排尿方式,培养正确的排便和排尿习惯。 (9)常见并发症的处理:对脑水肿、脑积水、脑外伤后综合征、继发性癫痫、低颅压综合征、痉挛、精神障碍、压疮、深静脉血栓、感染等并发症根据需要请专科会诊,必要时转院诊疗。 (四)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