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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粤高法[2007]273号
【颁布时间】 2007-09-21
【实施时间】 2007-09-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038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页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吕伯涛院长、蒋志培庭长、陶凯元副院长在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致辞和讲话的通知

[接上页]

  要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线,不断强化知识产权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广大法官严格依法办案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能力。
  
  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性强,新情况、新问题多,广大知识产权法官要主动学习善于学习持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才能应对审判工作的各种新挑战。省法院民三庭将继续举办针对当前知识产权审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业务培训班,加强对各中院知识产权审判人员的培训。各中院和基层法院也要充分利用各方面的资源,加强法官培训工作,为法官培训提供学习资料等必要的条件。培训工作要结合法官的审判实践,除了要提高法官的法学理论素养外,还要重点培训法官的职业技能,要通过开展庭审观摩、开示范庭等活动,提高庭审驾驭能力。
  
  3.进一步规范审判工作,为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审判制度展现执法水平
  
  要严格依法审判,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审判司法原则和政策。最高人民法院在无锡会议上明确指出,在当前的知识产权审判中,要正确处理好执行法律与服务大局、保护私权与维护公共秩序、严格执法与与时俱进、激励创新与维护公平竞争、适用法律与认定事实、国际交往与知识产权审判这“六大关系”,高度集中概括了当前知识产权应当把握的司法原则和政策,其内涵极为丰富,全省各级法院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在审判中要增强政治敏感性和大局意识,慎重处理重大敏感案件。对于关系到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形象,涉及到重大产业利益的案件要及时汇报,慎重裁判。
  
  要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裁判文书是司法公正的载体。近年来,广东省知识产权裁判文书质量有了较大提高,在2006年全国法院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获得多个奖项,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和评审专家们的充分肯定。但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需要改进和提高。比如各地裁判文书质量参差不齐,地区差异大;部分裁判文书格式不规范;部分裁判文书说理不透彻等。这些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案件承办法官、合议庭成员以及审核把关的领导,均应当对裁判文书的格式、文字表述、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高度负责,严格把关,做到格式统一、文字规范、叙事清楚、说理透彻、引法准确、判项明确,体现出知识产权的分析判断步骤,针对知识产权案件特点,可以采取附图、附表、附件等方式增强裁判文书的直观性,全面展示司法的过程,增强裁判文书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要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清理积案。2006年,全省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一、二审案件3210宗,还有1174件存案。2007年上半年,全省共审结一、二审知识产权案件1368件,存案达1789件。部分案件未在审限内审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为一方当事人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后人民法院中止诉讼,有的是因为一方当事人对商标提出撤销请求后人民法院中止诉讼,有的是因为案件事实复杂多次开庭,但仍有一部分是因为办案效率低导致案件积压。应进一步强化审限意识和效率意识,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效率。对中止诉讼问题要严格把握,正确判断涉案知识产权的稳定性,对于无须等待行政确权程序就可以作出裁判的案件,应当不予中止及时作出裁判。
  
  要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加强知识产权调解工作不仅可以妥善化解纷争,实现案结事了的司法目的,而且通过调解,还可能促进当事人达成技术许可或转让协议,从而有效地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先进文化的传播,实现当事人双赢。全省各级法院要针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特点,不断创新调解方法,总结调解经验,不断把知识产权诉讼调解工作推向前进。
  
  4.进一步探索机制创新,为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审判制度激发创造活力
  
  要进一步发挥基层法院的作用。从目前广东省知识产权案件的分布情况看,2006年8个基层法院受理的一审案件共有709宗,占广州、深圳和佛山中级法院共受理案件总数2034宗的34.86%,其分流案件的作用已初见成效,但由于广、深、佛三地的案件基数大,基层法院所起的分流作用尚未充分发挥,造成这些中院和省法院民三庭案件过多,既不利于提高审判效率,也影响了审判指导功能的发挥。2007年,广东省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已增加到15个,必将有助于进一步实现分流一审案件、减轻部分中院压力的作用。各基层法院以及上级法院要在原有基础上,积极研究如何进一步提高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理质量和效率、培养知识产权审判人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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