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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我委赞成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意见。 14.夏士林等3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议案1件(第166号)。议案提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日趋复杂,给未成年人带来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面临挑战。国家应尽快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不断增强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良好的社会环境,解决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全面修订,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情况,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情况,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情况”。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吴邦国委员长为此专门作出批示。执法检查工作对于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全方位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于改进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问题,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执法检查报告中有相应意见和建议。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要求。 15.刘健等3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救灾法的议案1件(第111号)。议案提出,我国是自然灾害多发国家,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繁、损失严重,每年都面临繁重的救灾工作任务。建议尽快制定救灾法,进一步完善救灾工作体制,健全救灾工作机制,明确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和恢复重建中的责任。 目前,我国涉及救灾方面的法律规范,主要散见于防洪法、防震减灾法、气象法等单项应对自然灾害的法律中。2007年8月通过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将自然灾害作为突发事件纳入调整范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军队抢险救灾条例,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地方政府还制定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多项专项预案。这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自然灾害应对和救助发挥了重要作用。2008年5月,民政部已将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草案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国务院正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抓紧审查修改。民政部提出,救灾工作涉及面广而且复杂,建议在总结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适时考虑立法问题。 我委同意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意见,目前可暂不考虑制定救灾法。 16.张育彪、张广宁等6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街道办事处组织法的议案2件(第3、458号)。议案提出,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实施54年来,我国城市数量、城市实力、城市管理理念以及居民人口数量、文化结构、民主法制意识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仅有7条的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已经不能适应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建议根据新形势需要制定街道办事处组织法,明确街道办事处的性质和职能,规范机构设置和工作机制,理顺与其他行政机构和有关组织的关系。 民政部认为,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确实不能适应街道办事处工作的需要,亟需修订。上世纪90年代后期,民政部曾为修订条例做过大量工作,但因对一些较为重大问题(如街道体制和职能定位等)存在分歧,未有结果。他们将积极着手条例修订的调查研究工作,力求加快立法进程。 我委赞成修改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但修改条例涉及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和社区建设等有关内容,目前有些体制性改革尚不明晰。建议国务院对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适时启动条例修改工作。鉴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政治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目前可暂不考虑制定街道办事处组织法。 17.卢亦愚等3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儿童福利法的议案1件(第225件)。议案提出,中国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保护儿童,尤其是保护孤残儿童是政府的责任。为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从源头上防止“因病弃婴”的现象发生,需要尽快制定儿童福利法,使我国的残疾儿童及其家庭和孤儿的援助从制度上得到保证,为儿童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