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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毕署通[2008]51号
【颁布时间】 2008-12-08
【实施时间】 2008-1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293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毕节地区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一)指挥长、副指挥长。
  
  (二)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三)现场工作组。含以下专业工作组:抢险救援组、医疗卫生防疫组、应急资金管理组、通讯保障组、交通运输组、震情监视组、治安保卫组、物资供应组、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灾民转移安置组、宣传报道组、次生灾害预防组、后勤生活保障组、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组。各专业工作组按本预案分工,负责实施各项抗震救灾工作。
  
  2.3.1行署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
  
  指 挥 长:行署专员
  
  副指挥长:行署副专员、地委宣传部部长、政法委书记。
  
  职责及主要工作:
  
  1、研究制定抗震救灾计划及对策措施;
  
  2、动员、组织、协调、实施各项抗震救灾工作;
  
  3、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震区政府抗震救灾工作的落实情况;
  
  4、负责保卫震区党和国家机关、重点单位的财产、文物及其它重要设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安定民心,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2.3.2行署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行署秘书长
  
  副主任:行署副秘书长
  
  成员:地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震区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
  
  职责及主要工作: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经地委、行署批准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负责与震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行署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
  
  2、负责传达、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地委、行署领导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3、负责协调救灾物资、资金的筹集、安排、调运;
  
  4、组织协调各专业工作组的工作,沟通上下及各方面的联系和信息反馈;
  
  5、传达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的指令;
  
  6、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及新闻发布会,经地委、行署审核批准,适时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编写、印发抗震救灾简报;
  
  7、负责处理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3.3抢险救援组
  
  组长: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行署副秘书长
  
  成员:毕节军分区、武警毕节支队、地区公安局等单位主要领导。
  
  职责及主要工作:
  
  1、调派部队和民兵迅速赶赴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及时抢救被压、埋人员和国家重要财物、文物;
  
  3、运送救灾人员和急救物资;
  
  4、配合有关部门工程抢险,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生活;
  
  5、负责火灾等次生灾害的预防、扑救和饮用水的保障。
  
  2.3.4医疗卫生防疫组
  
  组长: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行署副秘书长
  
  成员:地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红十字会、环保局、质监局、震区县(市、区)卫生局等部门主要领导
  
  职责及主要工作:
  
  1、迅速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震区临时医院或医疗站;
  
  2、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
  
  3、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
  
  4、迅速调集、运送灾区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2.3.5应急资金管理组
  
  组长: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行署副秘书长
  
  成员:地区发改局、地区财政局、地区民政局、地区审计局、地区红十字会、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分行、地区监察局,震区县(市、区)红十字会、震区民政局等部门主要领导。
  
  职责及主要工作:
  
  1、筹集和统一管理抗震救灾资金;
  
  2、经行署批准,及时下拨救灾经费,指导监督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
  
  3、及时做好信贷工作;
  
  4、负责提出并经地委、行署批准后,向省政府和中央申报救灾经费及请求援助计划;
  
  5、按震情、灾情和国家有关规定,呼吁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提供援助;
  
  6、做好国内外及社会各界提供的救援物资、资金的接收、登记、统计、保管及安排使用工作。
  
  2.3.6通讯保障组
  
  组长: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行署副秘书长
  
  成员:毕节无线电管理分局、中国移动毕节分公司、中国联通毕节分公司、毕节邮政局、中国电信毕节分公司等部门主要领导
  
  职责及主要工作:
  
  1、及时组织抢修震区通信设备和线路,保证抗震救灾通讯畅通;
  
  2、布设临时通讯网;
  
  3、必要时,经批准后,调用其他部门的通信工具。
  
  2.3.7交通运输组
  
  组长: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行署副秘书长
  
  成员:地区交通局、地区公路管理局、震区交通局、铁路、民航等部门主要领导
  
  职责及主要工作:
  
  1、尽快抢修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铁路及有关设施,确保灾区主要干线道路畅通;
  
  2、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伤员及救灾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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