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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长府发[2008]19号
【颁布时间】 2008-10-30
【实施时间】 2008-10-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69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2008-2012年节能减排工作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2006年长春市能源类产品消耗和生产情况表

  
  序号
  
  名称
  
  总消耗量
  
  本地生产量
  
  外部输入
  
  
  
  1
  
  一次能源
  
  
  
  
  
  
  
  
  
  1.1
  
  煤炭(万吨)
  
  1347
  
  310.2
  
  1036.8
  
  
  
  1.2
  
  天然气(亿立方米)
  
  1.6
  
  0.5
  
  1.1
  
  
  
  2
  
  二次能源
  
  
  
  
  
  
  
  
  
  2.1
  
  电力(亿千瓦时)
  
  105.4
  
  63.6
  
  41.8
  
  
  
  2.2
  
  成品油(万吨)
  
  123.1
  
  (柴油82、汽油43.1)
  
  3
  
  120.1
  
  2001-2007年,长春市GDP以平均每年递增14.5%的速度高速增长。2007年,我市GDP比2001年提高了124.9%,但工业能源消费总量仅提高了47.3%(注:2005年以前我市统计体系中没有全社会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指标)。因此,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始终呈下降趋势。
  
  2005年,我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0.82吨标准煤;2006年为0.76吨标准煤,同比下降了7.3%,远远低于1.65吨标准煤的当年全省平均水平和1.21吨标准煤的当年全国平均水平。
  
  2007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为1450万吨标准煤,其中:煤炭1637万吨,成品油140万吨,天然气1.76亿立方米,电力116.3亿千瓦时。全市万元GDP能耗指标为0.71吨标准煤,比2006年下降了7%左右。
  
  2.主要行业用能情况
  
  工业:我市工业能源消费量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较高。200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约为1050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72%左右。其中:煤炭消耗占全市总量的85%以上,电力占42%。
  
  建筑业:2007年,全市建筑业能源消费总量约为60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4.1%。
  
  交通运输业:2007年,全市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耗总量约为120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8.3%。
  
  商业:2007年,批发和零售业能源消耗总量约为100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6.9%。
  
  农业:2007年,全市农业能源消耗总量约为45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3.1%。
  
  政府机构:2007年,全市政府机关能源消耗总量约为10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0.7%。
  
  3.重点用能企业
  
  200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为1.81吨标准煤。2006年,达到1.56吨标准煤,好于当年全国2.5吨标准煤的平均水平。2007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达到1.505吨标煤,同比下降3.5%。
  
  2007年,一汽集团等25户重点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60%,能源消耗总量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55%。其中,一汽集团、轨道客车有限公司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分别为0.124吨标准煤、0.136吨标准煤,处在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全市火力发电企业煤耗342克标准煤/千瓦时,低于全国377克标准煤/千瓦时的平均水平。
  
  25户重点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情况表
  
  
  
  
  
  单 位
  
  万元产值综合能耗
  
  (吨标准煤)
  
  
  
  一汽集团
  
  0.124
  
  
  
  轨道客车有限公司
  
  0.136
  
  
  
  北车集团长春客车厂(机车厂)
  
  0.561
  
  
  
  长铃集团
  
  0.414
  
  
  
  长春旭阳汽车座椅骨架有限公司
  
  0.320
  
  
  
  长春轮胎有限责任公司
  
  0.985
  
  
  
  吉林柴油机集团有限公司
  
  0.590
  
  
  
  福耀集团有限公司
  
  0.173
  
  
  
  长春皮尔金顿玻璃有限公司
  
  0.280
  
  
  
  吉林德大公司
  
  0.385
  
  
  
  长春皓月清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0.036
  
  
  
  长春水务集团
  
  0.642
  
  
  
  玉溪红塔集团长春卷烟厂
  
  0.056
  
  
  
  大成玉米有限公司
  
  5.985
  
  
  
  热电一厂
  
  10.303
  
  
  
  热电二厂
  
  14.274
  
  
  
  吉林省鑫祥垃圾电厂
  
  6.326
  
  
  
  长春热力集团
  
  7.690
  
  
  
  长春市供热公司
  
  4.491
  
  
  
  长春市房屋供暖总公司
  
  16.196
  
  
  
  长春市房产委托管理总公司
  
  6.692
  
  
  
  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7.674
  
  
  
  长春市燃气公司
  
  1.220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7.648
  
  
  
  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
  
  1.979
  
  (二)环境保护方面
  
  1.空气环境质量及二氧化硫(SO2)排放情况
  
  2005年,我市空气环境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三项主要污染物年均值分别为0.099、0.027、0.039毫克/立方米,年均值符合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2005年全市煤炭消耗量为1308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75259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0007吨,生活及其他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5252吨。
  
  2006年全市煤炭消耗量为1347万吨,比2005年增加39万吨,增长率为3%。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77141吨,比2005年增加1882吨,增长率为2.5%。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2727吨(电力行业排放37576吨),生活及其他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4414吨。
  
  2007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77016吨,同比下降了0.16%,空气污染指数为75,空气优良天数为340天。
  
  2.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情况
  
  2005年,全市COD排放总量为81436吨,其中:工业COD排放量为19064吨,生活COD排放量为62372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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