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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工程。着力抓好重点节能工程,实施电力、建材、玉米深加工等重点耗能行业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以及工业锅炉(窑炉)节能、综合利用等改造项目。 2.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完善北郊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加快建设南部污水处理厂和榆树、农安、德惠、九台污水处理厂,推进东南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玉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前期工作。加大工业废水治理力度,完成长春大成玉米开发公司等7个重点工业企业污水治理项目,实施长春全顺啤酒、华润啤酒(长春)、吉林挚友科技等重点污染源污水治理工程。加快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重点实施伊通河排水干管改造工程。 3.加快实施燃煤电厂脱硫工程。一汽自备电厂等老机组按期完成脱硫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热电一厂移地新建工程、热电二厂扩建工程、热电三厂和四厂新建工程、九台华能电厂新建工程等新(改、扩)建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设施并实现在线监测,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到2010年,全市190台20吨以上工业锅炉按要求应安装脱硫设施。 4.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节能工程所需资金主要靠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入,市政府将安排必要的引导资金予以支持。地方政府作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责任主体,应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争取国家对重点建设项目给予的支持。 (三)创新模式,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进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亚泰水泥公司)的试点工作。积极争取更多企业列入国家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抓好循环经济骨干企业,推进汽车产业开发区和玉米工业园区等建设生态工业园区。 2.实施水资源节约利用。加快实施汽车、客车、农产品加工、电力等重点行业节水改造项目,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以上。加快建设北郊污水厂10万吨/日、南部污水厂5万吨/日中水回用工程。到2012年,全市中水供应能力达到16.3万吨/日。加强城市供水管网的维护和改造,使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降低到22%,节水器具的安装普及率达到85%以上。 3.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尾矿、共伴生矿产资源和工业“三废”的综合开发利用。鼓励使用粉煤灰、炉渣和煤矸石等废弃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和产品。深入开展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实现我市全面“禁实”。积极推进木材节约代用,搞好作物秸秆、畜禽屠宰废弃物、木材“三剩物”和酿酒废弃物等资源综合利用。 4.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统,逐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充分回收垃圾中的废旧资源。推进鑫祥垃圾发电厂二期工程建设,鼓励用填埋气体发电,积极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 5.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推动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对超标、超总量排污及使用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企业依法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四)依靠科技,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 1.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组织对共性、关键和前沿节能减排技术的科研开发。培育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先进、成熟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重点推广列入《节能设备(产品)目录》的终端用能设备(产品)。 2.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和循环经济、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在钢铁、电力、建材、建筑、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加强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推广。 3.加快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节能体系,逐步将由行政力量推动企业被动开展节能工作的方式,转变为政府引导、社会力量主导、市场调节的节能新机制。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咨询、用能状况诊断、能源审计和各种平衡测试。 4.推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积极推进环境服务产业发展,研究提出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的政策措施,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 |